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13691 债券简称:和邦转债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和邦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 2026 年 1 月 22 日至 2026 年 3 月 10 日,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已有十五个交易日不低于“和邦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 2.00 元/股的 130%(含 130%),即不低于 2.60 元/股,已触发“和
邦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和邦转债”的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和邦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和邦转债”。
未来 12 个月内(即 2026 年 3 月 11 日至 2027 年 3 月 10 日),若“和邦
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和邦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以
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和邦转债”的提前赎
回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233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4,6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00
元,发行总额 460,000.00 万元,债券期限 6 年,本次发行的票面利率:第一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153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交易,债券简称“和邦转债”,债券代码“11369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和邦转债”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可转换为本
公司股份,转股价格为 2.00 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2 * i * t / 365 。
IA :指当期应计利息;
B2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
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
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6 年 1 月 22 日至 2026 年 3 月 10 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已有十五个
交易日不低于“和邦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00 元/股的 130%(含 130%),即不
低于 2.60 元/股,已触发“和邦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不提前赎回“和邦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提前赎回“和邦转债”的议案》,鉴于“和邦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
离 6 年存续届满期尚远,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同时为
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和邦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利,不提前赎回“和邦转债”,且在未来 12 个月内(即 2026 年 3 月 11 日至 2027
年 3 月 10 日),若“和邦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和邦转
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7 年 3 月 10 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和
邦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
使“和邦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本次“和邦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9 月 11 日至 2026
年 3 月 10 日),交易“和邦转债”的情况如下:
单位:张
债券持有人 债券持有人 期初持有 期间合计 期间合计卖 期末持有
名称 身份 数量 买入数量 出数量 数量
和邦集团 控股股东 2,220,000 - 2,220,000 -
贺正刚 实际控制人 1,158,780 - 892,600 266,180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 6 个月内均未交易“和邦
转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减持“和邦转债”的计划。如上述主体
未来减持“和邦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依法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和邦生物本次不提前赎回“和邦转债”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
保荐机构对和邦生物本次不提前赎回“和邦转债”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