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6-024
转债代码:118048 转债简称:利扬转债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 2026 年 2 月 9 日至 2026 年 3 月 9 日,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满足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30%(即 20.956 元/股),已触发《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前赎回“利扬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
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利扬转债”全部赎回。
投资者所持“利扬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4〕266 号),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52,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期限 6 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94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为“利扬转债”、转债代码“118048”。
根据有关规定和《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
的“利扬转债”自 2025 年 1 月 8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0 年 7 月 1 日)止,
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利扬转
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6.13 元/股。
因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 三 个 归 属 期 的 股 份 登 记 手 续 , 公 司 股 本 总 数 由 202,434,834 股 增 加 至
调整至 16.1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利扬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综上,“利扬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 16.12 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件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利扬转债”的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6 年 2 月 9 日至 2026 年 3 月 9 日,公司股票满足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即 20.956
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利扬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提前赎回“利扬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利扬转债”全部赎回。
同时,为确保本次“利扬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提请董事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利扬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项。上
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赎回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经核实,在本次“利扬转债”赎回条件满足的前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公司可转
债的情况。如上述主体未来交易“利扬转债”的,公司将督促其依法合规交易并
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投资者所持“利扬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计利息被强制赎回。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利扬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差
异,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如“利扬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要求,“利扬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
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
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如投资者持有的“利扬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
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
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尽快披露相关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
体事宜。
六、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利扬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769-26382738
邮箱:ir@leadyo.com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