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5 证券简称:三角防务 公告编号:2026-010
债券代码:123114 债券简称:三角转债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角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6 年 2 月 3 日至 2026 年 3 月 6 日,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角防务”)股票价格已有 15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三角转债”当期转股价格(31.39 元/股)的
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
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
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
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52 号”文核准,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9,043,727 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90,437.27 万元。本次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
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对
认购金额不足 90,437.27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90,437.27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三角转债”,债券代码
“123114”。
(三)可转债转股日期及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三角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5 月 31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2027 年 5 月 24 日)止(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息)。
“三角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31.82 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为
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 2021 年度分红派息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9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三
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1.82 元/股调整为 31.73 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三角
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授予的 36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
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三角转债”的转股价格
由 31.73 元/股调整为 31.6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19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966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50,000,000 股,新
增股份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募集说明
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
“三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1.66 元/股调整为 31.84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1 月 17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日)起生
效。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三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9)
。
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 2022 年度分红派息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三
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1.84 元/股调整为 31.74 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三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的 93.25 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的相关规定,“三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1.74 元/股调整为 31.7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25 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上市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三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9)。
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 2023 年度分红派
息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1.82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
增 股 本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6)。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
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三角转债”的转股价格
由 31.72 元/股调整为 31.5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7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三角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编号:2025-076)。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
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
“三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1.54
元/股调整为 31.5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7 月 14 日起
生 效 。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三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7)。
了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 2024 年度分红派息时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
(含
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募集
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
定,“三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1.59 元/股调整为 31.39 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7 月 21 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三角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三角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具
体内容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
时。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
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预计触发“三角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说明
自 2026 年 2 月 3 日至 2026 年 3 月 6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三角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31.39 元/股的 130%
(即 40.807 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 130%(含 130%),预计将可能触发“三角转债”有条件赎回
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有权决
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债。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
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当日召开
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三角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
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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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