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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泰来: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05 22:06:3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
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安永华明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
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现提交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具体
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
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
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
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
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安永华明为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
范,安永华明配备的核心成员具备多年审计经验的专业审计团队,经与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层与治理层就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年度审计重点事项等进行充分沟
通,制定详细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履行了核查、核对、鉴证等必要程序并出具
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技术支持与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多方统筹考量,并就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现场审计工作进展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多
轮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2025 年 4 月 25 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执业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
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 12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025 年第
十次会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进行审前沟通,对
进行了沟通,确保工作计划安排合理,有效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的议案》。
  (三)2026 年 3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过程、审计结论、
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安永华明关于“审计内容”、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结论”等事项的汇报,并形成书面记录。
  (四)2026 年 3 月 5 日,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和《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相关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履职作用,遵循独立客观的原则
结合专业知识经验,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
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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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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