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
为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3 号)文件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55 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总额为 33,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验证,并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出具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
告》(中汇会验[2020]5224 号)。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含银行利息等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
净额)余额为 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
入募集资金 31,820.91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的
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和监督作了明确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
司于 2020 年 7 月同保荐机构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
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开立的 3 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销户,
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额 账户状态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70560188000283966 10,000.00 0.00 已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支行 10322001040234725 10,000.00 0.00 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1104021029200212906 12,351.32 0.00 已注销
合计 - 32,351.32 0.00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见附表 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
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募投项目“丹北镇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环境提升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10)和《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续,并将募投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 13,047.2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等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全部转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2020年7月27日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047.2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820.9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3,047.2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1.00%
截至期末 项目达
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 到预定 项目可
已变更项
募投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金额与承 投入进度 可使用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项目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 (%)(4) 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超募资金投向 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性质 (1) (2) 额的差额 = 期(具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如有)
(3)= (2)/(1) 体到月 化
(2)-(1) 份)
丹北镇城镇化基
生产
础设施建设及生 是 33,000.00 18,773.67 18,773.67 0.00 18,773.67 0.00 100% 已终止 - 不适用 是
建设
态环境提升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补流 否 - 13,047.24 13,047.24 13,047.24 13,047.24 0.00 100% 不适用 -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33,000.00 31,820.91 31,820.91 13,047.24 31,820.91 0.00 100% - - - -
由于政府工作计划调整等原因,当时合同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单项工程尚未全面启动实施,导致该项目的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建设施工进度缓于预期。
为了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可持续经
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并于2025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年1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丹北镇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环境提升项
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丹北镇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环境提升项目”共计 16,082.45万元,以自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手续费用合计为 7.74 万元(不含税)。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20年8月7日已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160,901,870.83元。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00 万元(含)的闲置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 2021 年 8 月到期。由于河南水灾、江苏和郑州先后疫情导致公司
资金回笼不达预期,同时控股股东因债务问题无法为公司提供担保导致银行贷款减少,加之控股股东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未能如期归还等原因,在优先考虑公司正常运营的基础上,上述补流资金未能按期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4,889.06 万元,尚未归
还余额为 13,031.46 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031.46万元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