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ST精伦: 精伦电子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04 22:14:21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ST 精伦    公告编号:临 2026-012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
      号:2025-020),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公司预计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
      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年报披露后
      将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规定情形,公司股票
      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
      十三号——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
      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
      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
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
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5 年
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一)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任一情形;
  (二)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
  (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
者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但公司因进行破产重整、重
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相关规定无法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
除外;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
  (五)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具体情形如下:
                                     是否适用(对
               具体情形                  可能触及的
                                      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
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
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
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审计报告。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
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
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十三
号——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
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
为公司披露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最终财务数据以
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之星

2026-03-04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04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