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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泉为: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04 21:08:30

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ST泉为   公告编号:2026-022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收到青岛泰上青
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债权人”)发来的通知,获悉
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
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详见
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2)。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事项的最新进展
   近日,公司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查询得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
民法院已就公司债权人青岛泰上青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提出的重整
及预重整申请事项设立案件号(2026)粤19破申38号。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和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启动预重整程序或受理重整
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
续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证券简称将由“ST泉为”变更为“*ST泉为”。
  (三)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
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
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
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
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
行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
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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