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3 证券简称:诺思格 公告编号:2026-005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股东宁波康运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宁波瑞光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瑞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1,520,000
股(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约占本公司股本比例的12.00%)的股东宁波康运福股
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运福公司”),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
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88,000股
(占本公司股本的比例为1.13%)。
持有公司股份6,840,000股(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约占本公司股本比例的
企业”),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7,300股(占本公司股本的比例为0.13%)。
持有公司股份1,152,000股(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约占本公司股本比例的
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704,000股(占本公司股本的比例为0.73%)。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注:公司总股本为96,581,25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90,000股后,
公司股本为95,991,256股(本公告以该股本数为准,下同)。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主要内容
股东姓名 股东身份 拟减持股数(股) 拟减持股份比例
康运福公司 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不超过 1,088,000 股(含) 不超过 1.13%
瑞光合伙企业 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不超过 127,300 股(含) 不超过 0.13%
特定股东及持股 5%以上
瑞明公司 不超过 704,000 股(含) 不超过 0.73%
股东一致行动人
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本的2%。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配股、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承诺事项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情况如下:
康运福公司、瑞光合伙企业分别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的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造成的相关损失、损害和开支。
瑞明公司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已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其将严格按照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则进行减持,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
诺而给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造成的相关损失、损害和开支。
康运福公司、瑞光合伙企业承诺:发行人上市后,公司股东在锁定期满后可
根据需要减持其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公司股东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
划,如届时生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股
东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数量:公司股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
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东所持发行人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东在锁定期满两
年后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将在减持前予以公告;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其他合
法方式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公司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
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的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将严格按照届时生效
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则进行减持;
(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
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若其未履行上
述承诺,其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康运福公司、瑞光合伙企业承诺:其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其本身及其控制的
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与公司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其本
身及其控制的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按有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
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其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其将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
占用或使用公司的资产和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
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公司或其股东
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其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康运福公司、瑞光合伙企业、瑞明公司承诺:其没有以任何方式将
所持发行人股份或其任何部分设置质押担保,该等股份也没有被司法机关依法冻
结,其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其基于该等股份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没有任何法律障碍,其不存在为其他方代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其同意承担并赔
偿因上述确认不实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相关损失、损害和开支。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康运福公司、瑞光合伙企业、瑞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持股
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司将根据市场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康运福公司、瑞光合伙企业、瑞明公司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