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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和实业: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26 21:12:08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发行基本信息
可转债代码         113701          可转债简称           祥和转债
原股东配售代码       753500          原股东配售简称         祥和配债
转债申购代码        754500          转债申购简称          祥和发债
发行日期及时间       (2026 年 3 月 3 日)(9:30-11:30,13:00-15:00)
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3 月 2 日  原股东缴款日          2026 年 3 月 3 日
摇号中签日         2026 年 3 月 4 日  发行价格            100.00 元
发行总金额         40,000万元        原股东可配售量         400,000手
转债申购上限        1,000手
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和实业”、“发行人”或“公
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
商”或“中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228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25〕47 号)(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 2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
                                 (上证
函[2021]32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 4 号——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与承销备案(2025 年 3 月修订)》(上证发〔2025〕42 号)等相关规
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祥和
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
年 3 月 2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
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布的《实施细则》。
   一、投资者重点关注问题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
下:
   (1)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进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
优先配售证券,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股
东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通过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原股东获配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缴款日为 2026 年 3 月 3 日(T 日),所有原
股东(含限售股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3 日(T 日)9:30-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753500”,配售简称
为“祥和配债”。
   (2)原股东实际配售比例调整。本公告披露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 0.001201
手/股为预计数,若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权登记日(T-1 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
本数量发生变化导致优先配售比例发生变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于申购日(T 日)前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调整公告。原股东应按照该公告披
露的实际配售比例确定可转债的可配售数量,请投资者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仔
细核对其证券账户内“祥和配债”的可配余额,作好相应资金安排。
  (3)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332,790,246 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
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
当在 2026 年 3 月 3 日(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
在 2026 年 3 月 3 日(T 日)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
关事项的通知(2025 年 3 月修订)》(上证发〔2025〕42 号)的相关要求。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
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
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
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撤销。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
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
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
认购资金交收日 2026 年 3 月 6 日前(含 T+3 日),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
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
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
日终为准。
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
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发售结果。2026 年 3 月 4 日(T+1 日),
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6 年 3 月 5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
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
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
人(主承销商)包销。
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自 2020 年 10 月 26 日起,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的可转债申购交易的,应当以纸面或者电子形式签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未签署
《风险揭示书》的,证券公司不得接受其申购或者买入委托,已持有相关可转
债的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有、转股、回售或者卖出。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可转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申购、交易该发行人发行的可转债,不适
用前述要求。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
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如中止发行,
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4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
销。包销基数为 40,000.00 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
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
可转债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2,000.00 万元。当包销比例
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
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
上交所报告。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的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
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
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
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
进行统计。
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
公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
旦参与本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
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
下调,继而影响可转债的债券市场交易价格。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转债的跟踪评
级报告。
回售条款、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市场预期等多重因素影响,波动情况较为复
杂,可能出现跌破发行价、价格大幅波动、与投资价值相背离,甚至交易价格
低于面值等情况。投资者应当关注相关风险。
议。
   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分为两个部分
实行优先配售。其中:
   (1)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753500”,
配售简称为“祥和配债”;
   (2)原股东持有的“祥和实业”股票如果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
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手数,且必须依照登记公司
配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3)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购代码为“754500”,申购简称为“祥和发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
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 手(1,000 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
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000 手(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重要提示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27 号
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祥和转债”,债券代码为“113701”。
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
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祥和实业的股份数量按每股
配售 1.201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
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1201 手可转债。原
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
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753500”,配售简称为“祥和配债”。原股东优
先配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参见释义)原则取整。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
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
额的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400,000 手。
的申购,申购代码为“754500”,申购简称为“祥和发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
为 1 手(10 张,1,000 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
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000 手(100 万元),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首日即可交易。投资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
有关上市手续,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
间、申购方式、申购规则、申购程序、申购数量、认购资金缴纳和投资者弃购处
理等具体规定。
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祥和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祥和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浙江天
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
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
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发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和利
率波动导致可转债价格波动的投资风险。
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
发行人、祥和实业、公司      指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债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
祥和转债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4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 4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行为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股权登记日(T-1 日)     指 2026 年 3 月 2 日
                 指 2026 年 3 月 3 日,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接受网
优先配售日、申购日(T 日)
                 上投资者申购的日期
                 指于本次可转债发行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
原股东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普通股股东
                 指符合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
有效申购
                 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数量符合规定等
                 指原股东优先配售转债可认购数量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
                 确算法原则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
                 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 对于计算出不足 1 手的部分(尾
精确算法
                 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
                 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
                 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4,000,000
张,400,000 手。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6 年 3 月 3 日至 2032 年 3
月 2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息)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0.8%、
第四年 1.5%、第五年 2.0%、第六年 2.5%。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债
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
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行首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息的事项。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6 年 3 月 9 日,T+4 日)起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 年 9 月 9 日,非交易日顺延)起至可转债到期
日(2032 年 3 月 2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
的次日成为上市公司股东。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3.59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
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
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
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具体初
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
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
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
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
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
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
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
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
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
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制订。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的,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
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
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九)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指可转债的转股数量;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
债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
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票面余额以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
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
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
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一)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
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
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
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
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
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
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被
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
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
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
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十二)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
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
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三)信用评级及担保事项
  本次可转债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其出具的中鹏信评
【2025】第 Z【1809】01 号《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祥和实业主体信用
等级为 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
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四)可转债发行条款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6 年 3 月 3 日(T 日)。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3 月
的可转债不存在无权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份数量。若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年 3 月 3 日,T 日)披露可转债发行原股东配售比例调整公告。
  (2)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
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申购。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
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
申购数量下限为 1 手(1,000 元)
                   ,上限为 1,000 手(100 万元)。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祥和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6 年 3 月 2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祥和实业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201 元可转债的比例
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
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1201 手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332,790,246 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
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400,000 手。
  公司原股东(含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优
先认购时间为 T 日(9:30-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753500”,配售简称
为“祥和配债”。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原股东
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在 T 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优先配售
后余额的申购。
  (2)网上发行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代码为
“754500”,申购简称为“祥和发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
限是 1,000 手(100 万元),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全国所有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本次发行的祥和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祥和转债上市首日
即可交易。投资者应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金公司承销,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
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
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交所上市,具体上市
时间将另行公告。
     日期           交易日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星期五
                  T-1 日
     星期一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刊登《可转债发行提示性公告》
                  T日
     星期二                  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确定网上申购摇号中签率
                  T+1 日
     星期三                  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T+2 日   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投资者
     星期四
                          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
                 T+3 日
     星期五                 额
                 T+4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星期一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
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 年 3 月 2 日,
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的可转债不存在无权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份数量。若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3 月 2 日,T-1 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于申购
起始日(2026 年 3 月 3 日,T 日)披露可转债发行原股东配售比例调整公告。
   (一)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祥和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6 年 3 月 2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祥和实业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201 元可转债的比例
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
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1201 手可转债。
   (二)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3 日(T
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
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配售代码为“753500”,配售
简称为“祥和配债”。
   认购 1 手“祥和配债”的价格为 1,000 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00
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
申购量获配祥和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
认购无效。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祥和配债”的可配余额。
  原股东持有的“祥和实业”股票如果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
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手数,且必须依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
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1)投资者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祥和配债”的可配余
额。
  (2)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3)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
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
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
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4)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
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5)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三)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三、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一)发行对象
  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
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0,000.00 万元,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
具体数量可参见本公告“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七)发行方式”。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申购时间
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五)申购方式
  投资者应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六)申购办法
手(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和
持有可转债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
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
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
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
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一经申购不得撤单。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
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终
为准。
  (七)申购程序
  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卡,尚未
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 2026 年 3 月 3 日(T 日)
                                        (含该日)
前办理好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
资金。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应认真、清楚地填写买入可转债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
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到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
易网点办理申购委托。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各项内容
无误后即可接受申购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
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八)配售规则
  投资者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与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确定后,发行人与保荐人(主
承销商)按照以下原则配售可转债:
购量配售;
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按摇号抽签结果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
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1 手可转债。
  中签率=(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
式确定配售数量。
证券公司在申购时间内进行申购委托。上交所将于 T 日确认网上投资者的有效申
购数量,同时根据有效申购数据进行配号,按每 1 手(10 张,1,000 元)配一个申
购号,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26 年 3 月 4 日(T+1 日)在《浙江天台
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
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上交所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
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26 年 3 月 5 日(T+2 日)在《浙江
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中公布中签结果。
购祥和转债的数量。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1 手(10 张,1,000 元)可转债。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十一)放弃认购可转债的处理方式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由保荐人(主
承销商)包销。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
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的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
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
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
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
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
计。
  网上投资者中签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
详见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6 年 3 月 9 日(T+4 日)发布的《浙江天
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十二)结算与登记
和债权登记,并由上交所将发售结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本次网上发行祥和转债的债权登记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上交所电脑主
机传送的中签结果进行。
   四、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
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
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如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
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五、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
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4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
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
可转债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2,000.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
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
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上交所
报告,如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六、发行费用
   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投资者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于
(https://roadshow.sseinfo.com/)举行网上路演。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八、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
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募集说明书。
九、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 799 号
电话:0576-83966128
联系人:齐伟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电话:010-89620580
传真:010-8962060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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