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6-017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葛志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 77,818,84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4.68%。其中,54,615,064 股为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股本取得的股份;525,262 股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李文先生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9,567,22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72%。其中,
股本取得的股份;101,430 股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无锡奥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
下简称“无锡奥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752,748 股,占公司总股
本 2.78%。股份来源于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无锡奥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
下简称“无锡奥利”)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792,57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52%。股份来源于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周永秀女士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 71,456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227%。其中,股份来源于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归属、获授限制性股票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
股份 60,291 股,集中竞价交易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
份 11,165 股。上述股份中 70,644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12 股为限
售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葛志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即 2026 年 3 月 19 日-2026 年 6 月 18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李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即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4,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2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2%。
公司股东无锡奥创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3 月 19 日-2026 年 6 月 18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3,351,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2%。
公司股东无锡奥利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3 月 19 日-2026 年 6 月 18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054,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4%。
周永秀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即 2026 年 3 月 19 日-2026 年 6 月 18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7,000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539%。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减持
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对应的减持
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葛志勇先生,实际
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李文先生,公司股东无锡奥创、无锡奥利和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周永秀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
函》
,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葛志勇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77,818,840股
持股比例 24.68%
IPO 前取得:13,602,450股
非公开发行取得:7,704,608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58,750股
其他方式取得:56,253,032股
注:
“其他方式取得”为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股东名称 李文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49,567,225股
持股比例 15.72%
IPO 前取得:12,638,801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49,966股
其他方式取得:36,878,458股
注:
“其他方式取得”为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股东名称 无锡奥创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8,752,748股
持股比例 2.78%
IPO 前取得:6,998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8,745,750股
注:
“其他方式取得”为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股东名称 无锡奥利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4,792,570股
持股比例 1.52%
IPO 前取得:478,000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4,314,570股
注:
“其他方式取得”为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股东名称 周永秀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71,456股
持股比例 0.0227%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5,500股
股权激励取得:43,818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22,138股
注:
“其他方式取得”为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 持有比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
持有数量(股)
称 例 因
第一组 葛志勇 77,818,840 24.68% 葛志勇与李文为一致
行动人
李文 49,567,225 15.72% 葛志勇与李文为一致
行动人
合计 127,386,065 40.40% —
第二组 无锡奥 8,752,748 2.78% 无锡奥创为公司实际
创 控制人葛志勇担任执
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
持股平台,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
人。
无锡奥 4,792,570 1.52% 无锡奥利为公司实际
利 控制人葛志勇担任执
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
持股平台,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
人。
合计 13,545,318 4.30% —
上述减持主体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前期减持计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间
(股) 例 划披露日期
(元/股)
葛志勇 7,500,000 2.38% 2025/7/5~ 28.35-28.35 2025 年 7 月 5
李文 6,310,000 2.00% 2025/7/5~ 28.35-28.35 2025 年 7 月 5
无锡奥创 1,298,000 0.41% 2025/7/5~ 28.35-28.35 2025 年 7 月 5
无锡奥利 642,000 0.20% 2025/7/5~ 28.35-28.35 2025 年 7 月 5
无锡奥创 3,195,002 1.01% 2025/9/19~ 45.17-51.90 2025 年 7 月
无锡奥利 1,100,000 0.35% 2025/9/19~ 45.17-51.82 2025 年 7 月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葛志勇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56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49%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560,000 股
数量
减持期间 2026 年 3 月 19 日~2026 年 6 月 18 日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本取得的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取得的
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李文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4,00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27%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153,299 股
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46,701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3 月 19 日~2026 年 6 月 18 日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本取得的股份、IPO 前取得及上市后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所取得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无锡奥创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3,351,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06%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153,300 股
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97,700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3 月 19 日~2026 年 6 月 18 日
IPO 前取得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取得
拟减持股份来源
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 员工个人资金需求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葛志勇先生在本平台中所持股份不减持;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文先生在本平台中所持股份减持 1,233,330 股。
股东名称 无锡奥利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054,5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34%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054,500 股
数量
减持期间 2026 年 3 月 19 日~2026 年 6 月 18 日
IPO 前取得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取得
拟减持股份来源
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 员工个人资金需求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葛志勇先生在本平台中所持股份不减持;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文先生在本平台中所持股份减持 616,660 股。
股东名称 周永秀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7,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0539%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7,000 股
数量
减持期间 2026 年 3 月 19 日~2026 年 6 月 18 日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本取得的股份、股份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归属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
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李文作出的承诺
A、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B、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 (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增发等除权除息 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
比较的发行价,下同),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为非交
易日,则以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
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C、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 转让的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 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且于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 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另,在本人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
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
式持有公司 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D、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公司已
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
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E、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后减持的,本人将根据实际需求,
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
减持价格根据当时 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F、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
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购回违反本承诺减持的股票;如本人因上述减持
获得收益,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将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
一切法律责任。
A、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B、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
较的发行价,下同),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为非交易
日,则以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企
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
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C、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企业减持前述股份前,公司
已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
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D、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企业将根据实际需
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
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E、若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购回违反本承诺减持的股票;如本企
业因上述减持获得收益,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企业将承担
由此可能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葛志勇先生,
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李文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周永秀女
士和公司股东无锡奥创、无锡奥利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本次减持主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
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情况产生重
大影响。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
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
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
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
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