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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12 20:17:50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激励计划”)、
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2 年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董事会
决定作废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合计 8.025 万股限
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过了《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
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黄文锋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
司拟定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及通
讯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收到一位员工对本
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经向当事人进行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
出其他问询。除上述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其他反馈意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
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及 2023 年公司及事业部业绩考核不达标作废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4.94 万股,同时预留部分尚未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 15 万股自动作废失效。
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2024 年公司及特种产品事业部业绩考核不达标、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能全部归属等原因,作废上述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 8.025 万股。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2022 年激励计划》
               《2022 年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限
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的,自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
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5]5387 号),本激励计划第二
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事业部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
标完成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5]10194 号),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特
种产品事业部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以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
未成就,相应限制性股票共计 5.00 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因不能全部归属,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0.195 万股。
  综上,董事会决定作废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合计 8.025 万股。根据《2022 年激励计划》和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2022 年激励
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
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2022 年激励计划》
                                《2022 年考核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核查,鉴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
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特种产品事业部业绩考核
目标未达成;2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及 1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
效考核不达标等原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作废上述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025 万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均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2025]5387 号);
    《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事业部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
标完成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5]10194 号);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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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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