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4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特定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武汉精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炳华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游丽娟(公司财务负责人)
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股份 2,958,69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6%)的股东武汉精至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武汉精至”)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2026 年 3 月 6 日至 2026 年 6 月 5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
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78,393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8%的股份)。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炳华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2026 年 3 月 6 日至 2026 年 6 月 5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
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37%的股份)。
责人游丽娟女士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6
年 3 月 6 日至 2026 年 6 月 5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299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44%的股份)。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持有公司股份 2,958,691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6%)
的股东武汉精至,持有公司股份 4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49%)的股
东、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炳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9,194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0.0176%)的股东、财务负责人游丽娟女士计出具的《关于计划减
持精测电子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序号 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持有的股份,刘炳华先生及游丽娟女士持有的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以及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股票。
股
拟减持数
序 东 占总股本
量 减持期间及方式
号 名 比例(%)
(股)
称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6 年 3 月
武
汉 减持公司股份 778,393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8%的股份);其中,通过
精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3 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至
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3 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2%。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6 年 3 月
刘
减持公司股份 10,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37%的股份);其中,通
华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3 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3 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6 年 3 月
游
娟 减持公司股份 12,299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44%的股份);其中,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3 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3 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丽娟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的情形。
若此期间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
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与股份相关的承诺与履行情况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武汉精至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减持比例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
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
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稳定股价、经营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
等信息将以书面方式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武汉精至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各项的承诺。
生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任后或任期届满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炳华先生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各项的承诺。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或任期届
满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游丽娟女士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依据计算减持数量及减持比例,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176)
目前尚在转股期,公司股本可能因可转债转股而发生变化,故最终实施的减持比
例可能因为股本变化而变化。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