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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 关于部分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2 21:09:15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015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 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
              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郝聪梅、杨飞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郝聪梅女士(5%以上股东郑伟之配偶)持有公司股份 3,518,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31%;股东杨飞女士(5%以上股东范秀莲之女)持有公司股份 42,442,2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9%。
  郝聪梅、杨飞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
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0,000,000 股,减持比例合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89%。
  其中,郝聪梅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0.18%;杨飞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000,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0.71%。
   近日,公司收到部分 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郝聪梅女士、杨
飞女士《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减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郝聪梅            3,518,000            0.31
  郑伟(5%以上股东)          154,128,300           13.76
         合计           157,646,300           14.07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杨飞            42,442,286            3.79
 范秀莲(5%以上股东)          217,315,600           19.40
         合计           259,757,886           23.1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基本情况
   郝聪梅,系 5%以上股东郑伟之配偶;
   杨飞,系 5%以上股东范秀莲之女。
广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取得;杨飞拟减持股份,系
其 2015 年从范秀莲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取得。范秀莲及新余天
禾广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公司首发限售股。
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合计不超过 10,000,000 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其中,郝聪梅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00 股,减持比例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8%;
              杨飞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000,000 股,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1%。
  若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后的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二)本次减持主体承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所做出的承诺如下:
从事或者参与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不通过
投资于其他公司从事或参与和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和活动;不参与或从事与和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
动;如果股份公司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
围,而我们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我们届
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将相关业务出售,股份公司对相关业务在同等商
业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对于股份公司在其现有业务范围的基础上进
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我们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尚未对此进行
生产、经营的,我们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股份公司该等新
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
及在我们权利所及范围内,公司与我们或我们控股、实际控制或施加
重大影响的企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
行,并按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有关规定履行法
定的批准程序。我们承诺并确保我们控股、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的企业不通过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
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王俊民、范秀莲、郑伟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
议〉之解除协议》,解除了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减持主体的上述承诺
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减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此
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其所持公司股份亦不存在被质押及冻结的情
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
一定不确定性。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股东减持符合相关要求。
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郝聪梅、杨飞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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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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