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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 青 海 春 天 药 用 资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013 号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青海春天)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
止,我们的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的审计意见尚未形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
式》的相关规定的规定,青海春天编制了 2025 年度业绩预告。编制和
对外披露业绩预告,并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是青海春天的
责任。
青海春天因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为负,且扣除与
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
于 3 亿元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青海春天作出的 2025 年度的
业绩预告,预计 2025 年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
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超过 3 亿元,青海春天预计将消除财务类
退市指标情形。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根据我们已经实施的审
计程序和已获得的审计证据,我们尚不能确定青海春天业绩预告中
的营业收入超过 3 亿元,以及青海春天预计将消除财务类退市指标情
形。由于青海春天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具体审计
意见以本所出具的青海春天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此外,
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013 号退市风险警示有关情形消除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我们注意到,青海春天向宜宾听花预付的投资款截至 2025 年 11 月
已到期,经双方协商,该投资款已转为借款并收取利息。在此,需着
重指出的是,若截至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前,此笔由投资款转化
而来的借款在回收方面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这将极大影响我们对该
笔借款可回收性的专业判断。基于审计准则要求,在此种情形下,我
们预计将对青海春天的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专项说明仅供青海春天披露 2025 年度业绩预告时使用,不得
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
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王建华
中国·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程纯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