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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盟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1 22:05:45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盟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753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人”、“主承
销商”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3,072,5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全部为公
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
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 28.0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母净利润的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 15.29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
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14.64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24.94 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
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 22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
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 号)
(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
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
                               (深证上﹝2025﹞
“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
                          (中证协发﹝2023﹞
(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
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 号)(以下简称“《首发网下投
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
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进行。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
者报价后,申报价格高于 29.50 元/股(不含 29.50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将申报价格为 29.50 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 690 万股(不含 690 万股)的配售
对象全部剔除;将申报价格为 29.50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690 万股,且申购时
间晚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 14:32:58:042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同为 2026 年 1 月
从后到前排列的 6 个配售对象予以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 304 个配售对象,剔除
的拟申购总量为 194,480 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
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
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为 28.00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6 年 1 月 23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发行的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
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
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
低值(以下简称“四个数孰低值”)。
   (1)11.4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
本计算);
   (2)11.4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
本计算);
   (3)15.2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
本计算);
   (4)15.2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
本计算)。
的合理性。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
引》
 (2023 年),公司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G54)。截至 2026 年 1 月 20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道路运输业(G5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为 14.64 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 2026 年 1 月 20 日(T-3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
 率水平情况如下:
                                                       对应的静态    对应的静态
                                                       市盈率(倍) 市盈率(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扣非前 EPS    扣非后 EPS          收盘价
                                                        -扣非前     -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2024 年) (2024 年)
              平均值(剔除异常值后)                                23.21    24.94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4 年扣非前/后 EPS=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注 3:N.M.代表市盈率为负值。市盈率剔除为负值的异常值。
      本次发行价格 28.0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5.29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
 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14.64 倍,低于 A 股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4 年扣非前后
 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24.94 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
 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
 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发行人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1)通过定制化的服务为国际制造企业创造供应链价值
      发行人可以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物流方案规划、物流环节管理以适配生产型
 企业降低库存、减少成本、实现精细化管理的物流诉求,发挥更高的供应链价值。
      制造业生产中,企业出于降低库存水平的考虑,普遍对物流服务的及时性提
 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尽可能缩短货物运抵制造业企业仓库后的库存时间。针对
 这一需求,发行人可定制化实施 JIT 运输服务,将客户原材料运输至前置仓后,
 结合客户的生产节奏设置运输频率,对到达的货物进行标识、排序,并根据客户
 灵活调整的生产计划,将装载的原材料配送至客户工厂。
    同时,发行人可协助客户优化物流运输流程,降低运输成本。基于发行人的
丰富行业经验和线路规划能力,发行人可在深入了解客户运输需求后,协助其规
划长途干线运输的分拨中心布局和支线运输网络设置,在区域内设计循环取货的
运输网络,减少车辆空驶里程,降低运输成本。
    依托于发行人领先的一体化物流管理能力,发行人也可协助客户设计关务系
统,作为物流总包商协助客户建立现代化、信息化、规范化的物流管理模式,根
据客户需求协助其实现更为精细化的供应链管理。
    (2)拥有稳定优质的大客户资源,保障公司业务长期发展
    公司通过提供多资源整合的综合物流服务,深入客户需求,与多个领域内领
先的全球知名大型企业客户保持稳定、持续的合作,形成较强的客户黏性。公司
通过长期、专业、深入的服务切实为客户降低物流费用,提升物流效率,在稳定
已有大型客户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客户范围。公司主要客户包括汽车制造业领先企
业奔驰汽车和现代汽车;在包装领域全球龙头利乐包装和安姆科;工业机器人、
机床部件世界领先企业发那科、韩国 SK 集团等。上述大型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稳
步发展,企业规模大、信誉良好、业务量稳定且对物流服务需求旺盛,业务黏性
高,发行人与上述企业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基于稳定优质的大客户资源,发行
人在维持现有业务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可更加积极地开发潜在客户,提高发行人
业务的增长潜力。
    (3)以全流程的综合物流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供应链综合解决方

    现代物流与制造业企业的生产及销售的各环节关系密切,制造业企业在物流
方面存在运输、仓储、原材料及零部件进口及产品出口报关等多方面需求,并对
于物流服务有着日益提升的精准、灵活和安全性要求。
    着眼于与客户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发行人所提供的物流服务模式整合了供应
链上的各个物流服务环节。在满足客户基本物流需求基础上,通过整合各业务资
源,打通运输、仓储、关务各环节,制定高效合理的供应链解决方案,使发行人
的物流服务与企业生产和销售环节能够更好地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发行人的综合
服务优势,可为大型制造业企业提供一站式的物流服务,降低客户维护复杂物流
体系的成本。发行人亦通过不断补充运力、增加仓储供给、完善信息系统,提高
综合运营能力等方式巩固在综合服务方面的优势。
  (4)出色的车队管理能力为物流服务的精准性提供有力保证
  重资产运营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运营成本高,公司运输效率低。以轻资产运营
第三方物流企业,需要依靠第三方运力满足客户运输需求,对于运输中风险的控
制程度较弱,对于客户运输过程中的灵活性需求较难满足。发行人主要以轻重资
产结合的方式向客户提供物流服务,并拥有出色的车队管理能力。
  车队管理方面,除了对司机、车辆进行管理,该过程还涉及人员管理、车辆
年检、保险、路桥费等多个环节,是一个庞杂及琐碎的工作。发行人拥有一定规
模的自有车辆,拥有多年车队管理经验,并培育了实操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对
外协车队的管理能力较强。
  公司在轻重资产结合的模式下,以领先经验管理外协车队,保证服务质量的
基本盘同时,能够更好地扩大经营规模,应对现有客户新业务物流需求和新客户
物流需求。
  (5)完善的信息系统保证高质量的物流配送和高标准的用户体验
  物流信息化是现代物流发展的必然要求,公司注重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公司
将信息技术与多年物流行业经验结合,建立了高效智能的信息系统。发行人的业
务主系统包括 TMS(智慧调度)、WMS(仓储管理)、OMS(订单管理)系统,
客户可通过发行人工作人员在 OMS 系统建立物流订单,发行人通过 TMS 系统
和 WMS 系统调配运力和仓储资源完成物流任务。发行人还拥有 BMS(智能结
算)、CMS(合同管理)、BI(智能分析)、VMS(可视化系统),可支持数字化
合同签署、单据核对、物流数据整理分析和可视化等功能,可提升管理效率并协
助客户制定和调整生产计划。发行人的信息系统在物流流程监控、运输质量管理、
运力调度等方面均有较好的功能。
  公司的信息系统通过对仓储、运输等物流环节的信息化管理,既满足了客户
对物流安全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的要求,又实现了公司的高效率运行,助力公司
在服务质量、运营成本上形成竞争优势。
   (6)人才资源优势
   公司多年深耕合同物流领域,通过合理、完善的考核激励和培训机制,在供
应链规划、企业管理、物流执行、信息技术方面积累了一批优秀的人才。目前,
公司的高管和业务骨干均具有丰富的经验,熟悉专业物流服务、掌握信息技术,
同时对所服务的细分行业具有了解。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大多从业 20 年以上,能
够制定清晰的发展战略,带领公司沿着既定的战略方向持续、稳健发展。
   综上所述,发行人在定制化和综合物流服务能力、客户资源、车队管理能力、
信息系统、人才资源等方面具备竞争优势。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定价系在参考了所属行业平均水平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平
均水平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发行人的定制化和综合物流服务能力、客户资源等
优势后确定,定价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
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数量为 521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 9,404 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
象总数的 96.05%;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6,249,850 万股,占剔除无效报
价后申购总量的 96.19%,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
初始发行规模的 4,514.65 倍。
投 资 者 报 价 情 况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巨潮资 讯网, 网 址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网 址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网 址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 网 址 www.stcn.com ; 证 券 日 报 网 , 网 址
www.zqrb.cn ; 经 济 参 考 网 , 网 址 www.jjckb.cn ; 中 国 日 报 网 , 网 址
cn.chinadaily.com.cn;金融时报,网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的《世盟供应
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
                           (以下简称“《发
行公告》”)
     。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
 (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70,842.31 万元,
书》
本次发行价格 28.00 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64,603.00 万元,低于前述募集资
金需求金额。
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
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
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
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
参与本次发行。
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64,603.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798.74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55,804.26 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
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
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
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股申购。
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
公告》”),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
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
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份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
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
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
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6 年 1 月 27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
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
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得超资产规模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
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
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
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
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
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
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规模进行调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对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
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认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管理办法》和《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
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深交所将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并上报中国证监
会。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止
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
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
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
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刊登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
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
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
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
定。
                发行人: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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