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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乐股份: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8 16:07:03

证券代码:301036        证券简称:双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乐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和浙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5〕26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5 年修订)》
(深证上〔2025〕398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双乐转债”或“可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
日 2025 年 12 月 25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
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5 年 12
月 30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
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
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
小单位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进行包销。
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
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
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批文有效期
内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
金额不足 80,000.00 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 80,000.00 万元,主承销
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
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24,000.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
行总额的 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
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
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
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
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
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
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
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
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
者进行统计。
    双乐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
申购已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T 日)结束。
    根据 2025 年 12 月 24 日(T-2 日)公布的《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
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
    现将本次双乐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双乐转债本次发行 80,000.00 万元(8,000,000 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T 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
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最终发行结果如下:
    (一)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优先配售数据,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双乐转债总计 7,078,578 张,
即 707,857,8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88.48%。
    (二)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双乐转债总计为 921,420 张,即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 2025 年 12 月 29 日(T+1 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
签结果将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T+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 10 张(即 1,000 元)
双乐转债。
   (三)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
      类别          有效申购数量(张)          实际获配数量(张)       中签率 / 配售比例
     原股东              7,078,578          7,078,578        100%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88,933,187,990       921,420      0.0010360811%
      合计            88,940,266,568       7,999,998          -
   注: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汉洲获配 2,818,221 张;其一致行动人泰州同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获配 335,286 张;泰州双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获配 285,880 张;泰州共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获配 290,184
张;泰州共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获配数量为 296,984 张。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汉洲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获配 4,026,555 张,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0.33%。
产生的余额 2 张由主承销商包销。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双乐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25 年 12 月 24 日(T-2 日)披露的《双
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及《发
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戴南镇人民路 958 号
   联系人:杨汉栋
联系电话:0523-83764960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571-87003331、87902574
                                  发行人: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
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
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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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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