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8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宁波市天普
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以邮件的形式向
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全体董事一
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 5 日通知的时限要求。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3:00 以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4 名,实际出席董事 4
名。经全体董事过半数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沈伟益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沈伟益女士的任
职资格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
沈伟益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
件,具备履行副总经理职责的专业背景及工作经验。
董事会同意聘任沈伟益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推举公司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授权副总经理代行
总经理职责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长尤建义先生于 2025 年 12 月 21 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
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经营决策顺利开展,
同意推举公司董事沈伟益女士暂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并授权沈伟益女士代表公司签署相
关文件;同意授权公司副总经理沈伟益女士暂代行总经理职责。其代行期限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聘任新任总经理之
日止。
公司董事会对尤建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作的重要贡献表示
诚挚的感谢!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
兼总经理辞职暨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授权副总经理代行总
经理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副总经理简历
沈伟益女士,198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
员,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曾任平湖星达窗饰制品有限公司出纳、东海天普汽
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天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宁波
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上海天普汽车零
部件有限公司财务副总、上海丰海贸易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森义贸易有限公司监
事、上海天绘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浙江省普缘慈善基金会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