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奕东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东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
奕东电子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
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金、铜等相关产品,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
避免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公司
利润的相对稳定。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目的,而非
以盈利为目的进行的投机或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
使用安排合理。
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按
照公司制定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
务操作及管理。
交易品种包括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金、铜等品种的期货、场内期权、场外衍生
品(含场外期权)等业务,与金融衍生品相关的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
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等。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不
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
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
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附件,一并提交前述会议审议通过。该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金、铜产品市场价
格剧烈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
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
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
交易的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
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
平仓带来的损失。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
的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
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
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务操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
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
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七、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在保证正常生
产经营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规
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有利于增强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
性,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已就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
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对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 意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积极应对金、铜等原
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原材料采购成本产生的影响,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风险,
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和
防范日常生产经营的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
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
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保荐机构同时
提请投资者关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潜在风险。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章 毅
刘光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