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长安汽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付息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6 18:17:36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5-82
债券代码:148147.SZ         债券简称:22 长安 K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2022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 长安 K1;债券代码:
日为休息日,本次除息日顺延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 2024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
   本期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2 月 19 日,凡在 2025 年 12 月 19 日(含)
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 年 12 月 19 日(含)前
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本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发行本期债券,根据《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条款的规定,本公司将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支付本年度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利息)。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易。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22 长安 K1”的票面利率为 3.00%,每张“22 长安 K1”(面值 100 元)派发
利息为人民币 3.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张派
发利息为 2.4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2 长安 K1”持有人。凡在 2025 年 12 月 19 日(含)
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 年 12 月 19 日(含)前
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
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
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
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
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
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
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
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
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境外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
条例以及《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108 号)等规定以及 2021 年 10 月 27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该实施期限由 2021 年 11 月 6 日延长至“十四
五”末,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
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
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 260 号
   联系人:揭中华、李楠
   联系电话:023-67594008
传真:023-6787026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姜昊天、姜家荣
联系电话:010-60837490
传真:010-60833504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2-16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2-16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