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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康洁净: 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华医转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5 21:05:32

证券代码:301235       证券简称:华康洁净           公告编号:2025-141
转债代码:123251       转债简称:华医转债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自 2025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期间,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华医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29.1590 元/
股)。根据《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
已触发“华医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不提前赎回“华医转债”的议案》,考虑到“华医转债”自 2025 年 6 月
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华医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利,不提前赎回“华医转债”,且在未来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如再次触发“华医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
前赎回权利。自 2026 年 6 月 15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华医转债”再次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要求
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华医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0 号)同意注册,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50 万张,每张面
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会计师、律师、资信评级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
币 6,183,142.5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3,816,857.48 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华医转债”,债券代码“123251”。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 12 月 27 日,T+4 日)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 2025 年 6 月 27 日至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华医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2.48
元/股调整至 22.43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5 月 29 日。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医转债”转股价格为 22.43 元/股。
   二、“华医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
按照债券面值加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华医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的 130%(即 29.1590 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
关规定,已触发“华医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关于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不提前赎回“华医转债”的议案》,考虑到“华医转债”自 2025 年 6 月
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华医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利,不提前赎回“华医转债”,同时决定未来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16 日
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如再次触发“华医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
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 年 6 月 15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华医转债”
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
的要求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华医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现已
取消)、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华医转债”的情况以及
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华医转债”的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平涛先生及胡小艳女士在“华医
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 年 12 月 15 日)前 6 个月内交易“华医转债”的
情况如下:
持有人             期初持有数量       期间买入 期间卖出数       期末持有
        持有人类别
 名称               (张)        数量(张) 量(张)       数量(张)
      控股股东、
谭平涛   实际控制人、     3,138,803    0   3,138,803    0
       董事长
胡小艳     实际控制人     222,351     0    222,351     0
      合计         3,361,154    0   3,361,154    0
  除以上情形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不存在交
易“华医转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相关主体未持有“华医转债”,不存在未来六个月
内减持“华医转债”的计划。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不行使“华医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通
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华
医转债”事项无异议。
  六、风险提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收盘,公司的股票价格为 34.10 元/股,“华医转债”
当期转股价为 22.43 元/股。以 2026 年 6 月 15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华
医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届时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
使“华医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
告,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司不提前赎回“华医转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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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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