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威孚高科: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465现代产业集群)发行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3 20:09:43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5 号)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专项用于 465 现代产业集群)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3 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已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321 号
文注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
的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发行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群)(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
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未进行评级。
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2,048,484.54 万元(2025 年 6 月
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20,521.49 万元(2022 年度、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
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
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
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
(T-1 日 )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司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专业机构投资者网
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500 万元,超过 500 万元的必须是 5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
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债券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回购资格及折算率等事宜以证
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发行人承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
会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
会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会
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会有其他
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组
织、指使发行人实施前款行为。
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
披露。
说明书为准。
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投资者承诺不得协助
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投资者不得通过合谋集中资
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为发行人认购自
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
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
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
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无锡威孚高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
于 465 现代产业集群)募集说明书》。与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
登 陆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
本期债券           指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作的《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募集说明书          指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
                   项用于 465 现代产业集群)募集说明书》
                   根据债券登记托管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
债券持有人          指
                   拥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债券登记机构、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
理人、簿记管理人、天风证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    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联民生证
               指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
工作日            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数量和债券价格的
簿记建档           指
                   意愿的程序
询价日(T-1 日)     指
                   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       2025 年 12 月 5 日,为本期发行接受专业机构投资
               指
(T 日)              者网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
《配售缴款通知书》      指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
                   于 465 现代产业集群)配售缴款通知书》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
               指
表》                 于 465 现代产业集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
                   表》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 465 现代产业集群),债券简称为“25 威
孚 K1”,债券简称(短)为“25 威孚 K1”,债券代码为“524579.SZ”。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
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据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
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利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
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
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
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未进行
评级。
元用于股权投资或置换前期股权投资,不超过 1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
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订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并开设本期债券的募集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
的基本条件,具体回购资格及折算率等事宜以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主体评级报告、更
 (2025 年 12 月 3 日)   名公告
                     网下询价(簿记建档发行)
       T-1 日
                     确定票面利率
 (2025 年 12 月 4 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网下发行起始日(簿记建档发行)
 (2025 年 12 月 5 日)
                     网下发行结束日(簿记建档发行)
        S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2025 年 12 月 8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文件
  注:T 日为发行首日,S 日为发行结束日。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
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专业机构
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1.50%-2.5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
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
价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4 日(T-1 日)15:00-18:00。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工作将通过债券簿记建档系统(以下简称簿记系统)开展,
在网下询价时间内,参与询价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
构投资者原则上应当通过簿记系统提交认购订单,其他投资者、因不可抗力等
特殊情况导致无法通过簿记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通过邮件、传真等方式向簿记管理人或者承销机构发送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
公司债券(专项用于 465 现代产业集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
一),并由簿记管理人在簿记系统中录入认购订单。
  如遇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截止
时间可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延时一次,延长后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当
日 19:00。具体以相关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四)询价办法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要求正确填写簿记系统认购单/《网
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簿记系统
填写认购单,其他投资者、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下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
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填写簿记系统认购单/《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
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并
为 5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
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
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7))如对于获得配售总量占最终发行量的比例有限制性要求,应按照实
际情况填写比例。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 2025 年 12 月 4 日(T-1 日)15:00-
记系统直接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在簿记系统提交认购单及相关申购文件,
未通过簿记系统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将以下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并
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有效印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提交至主承销商处,即
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簿记传真:021-60256021;
   簿记邮箱:bjyx5@tfzq.com;
   联系电话:021-60256010。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
将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T-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
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五)应急处置方式
   簿记建档过程中,出现人为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情形导致簿记建档无法
继续的,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变更簿记建档场所、变更
簿记建档时间、应急认购、取消发行等应急处置措施。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
当及时披露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
   如投资者端出现接入故障,投资者应当通过线下传真、邮件等方式向主承
销商发送申购单,由簿记管理人代为录入认购订单。如簿记管理人出现接入故
障或系统本身故障,根据系统恢复时间,簿记管理人将披露相应公告说明是否
采用线下簿记。如采用线下簿记的,故障发生前已提交的线上认购有效,投资
者无需线下再次申购。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及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
   (二)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
行的每个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500 万元,超过 500 万元的必须是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12 月 5 日(T 日)和
   (五)认购办法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簿记管理人提交询价、申购文件及相关专业机构投资者资质文件。
   (六)配售原则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机构投资者
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利率或
者价格优先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
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
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低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
数量全部获得配售;申购利率等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原则上按照比例
配售(簿记管理人可根据投资者申购数量取整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对边际配
售结果进行适当调整);申购利率高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不予配售。
   (七)缴款
   通过线上簿记建档系统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可在线上簿记建档系
统自行下载《配售缴款通知书》;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
表》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投资者由簿记管理人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T 日)向
其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专业机构投资者获配金
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
与专业机构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
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配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 2025 年 12 月 8
日(T+1 日)17:00 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划
款时请注明“25 威孚 K1 认购资金”“专业机构投资者认购账户简称”字样,同
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706010104001988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103521006015;
  联系人:陈贞;
  联系电话:18805151002;
  传真:021-55820720。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
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
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
债券,同时,投资者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
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
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
揭示条款参见《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 465 现代产业集群)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5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5 号
    法定代表人:尹震源
    联系人:季铖镔
    电话:0510-80505999
    传真:0510-80505199
    邮政编码:214028
    牵头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 号天风证券大厦 2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78 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项目经办人员:张江峰、沈波、陈贞
    电话:021-65100508
    传真:021-55820720
    邮政编码:200080
    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平安金融大厦 26 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项目经办人员:戴巍、王璞玦、孙骁云
    电话:021-38630697
    传真:021-33830395
    邮政编码:200120
    联席主承销商: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 F12

法定代表人:徐春
项目经办人员:童泽宇
电话:0510-85200510
传真:0510-85203300
邮政编码:214000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 465 现代产业集群)发行公告》之签章
页)
                 发行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 465 现代产业集群)发行公告》之签章
页)
                     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 465 现代产业集群)发行公告》之签章
页)
                     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 465 现代产业集群)发行公告》之签章
页)
                 主承销商: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 465 现代产业集群)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单元代码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号/批 文
 号
本单位在此同意并确认,对于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 465 现代产业集群):
               期限:3 年期
           (利率区间:1.50%-2.50%)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申购利率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
重要提示:
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
位叠加量;
bjyx5@tfzq.com。
申购人在此承诺:
   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
  购申请表不可撤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真显示时间为准;
  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
  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
  手续;
  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有权依据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
  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
  安排;
  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
  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
  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
  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和/或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并取得监管机构同
  意后(如需),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专业机构投资者及受益所有人确认
  函(附件二),专业机构投资者的陈述、承诺和保证(附件三),风险揭示书
  (附件四)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相关证
  明;
  券,或协助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本期债券;②不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等任意一种情
  形,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③不属于本期债券的承销机构及其关联
  方。如是,请打勾确认所属类别: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发行人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
(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 )与发行人存在其他利益关系,即______
( )本期债券的承销机构或其关联方
  等财务资助的情形,针对具体资金来源请打勾确认:
( )自有资金
( )依法对外募集的资金
( )其他,即______
  模,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发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附件二:
  提示: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网下利率询价
及认购申请表时务必传真本确认函。
            专业机构投资者及受益所有人确认函
  一、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交易所关于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 )中勾选
  (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
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
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
人;
  ( )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
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
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
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4.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 )5.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包
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
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不低于100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证券、
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如为合伙
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6.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
低于 50 万元的个人投资者,且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
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或者属于本确认函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
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1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最终投资者是否为
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是( )否( )
  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
(银发〔2017〕235 号文)》等法律规定要求,本机构受益所有人2为:请在( )、
□中勾选
   个人投资者不得认购交易所规定的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包括但不限
于债券信用评级在 AAA 以下(不含 AAA)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不包括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
购及交易的债券。
   个人投资者无需填写本项。
   ( )1.受政府控制的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实际控制人
   ( )2.非政府控制的公司法人(按顺序依次判定):□直接或间接拥有
的自然人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3.理财产品、定向资管计划、集合资管计划、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按顺序依次判定):□拥有 25%权益份额或者其他对产品/计划控制的自然
人 □投资经理/投资主办/项目负责人/直接操作管理产品、计划的自然人
   ( )4.基金产品(按顺序依次判定):□拥有 25%权益份额或者其他对
基金控制的自然人 □基金经理或者直接操作管理基金产品的自然人
   ( )5.信托产品:□委托人 □受托人 □受益人 □其他对信托实施最终有
效控制的自然人
  ( )6.合伙企业(按顺序依次判定):□超过 25%合伙权益的自然人 □
参照公司类标准判定 □普通合伙人或者合伙事务执行人
    受益所有人信息情况如下:

    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证件有效期      地址

                                 机构名称: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提示: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时务必传真本
陈述、承诺和保证。
           专业机构投资者的陈述、承诺和保证
  一、 本单位依法具有购买本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承诺认购总金额的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
司债券(专项用于 465 现代产业集群)的资格,有权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本《无
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
债券(专项用于 465 现代产业集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简称“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且,在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主管部
门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批准、核准、同意、决议和内
部批准。
  二、 本单位用于认购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 465 现代产业集群)的资金来源合
法,不违反本期债券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 本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项下的全部申购资金系从本单位或者本
单位所管理产品的银行账户划出。
  四、 本单位保证并确认,本单位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的资料真实、准确、完
整、有效。
  五、 本单位已经完全了解和接受《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 465 现代产业集群)
募集说明书》、《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 465 现代产业集群)发行公告》(简称“发行
公告”)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确认该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单位具有约束力,承
诺按照申购配售说明的要求填写本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六、 本单位同意并确认,本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经发出,即对本
单位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销或撤回。
  七、 本单位同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具体
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簿记管理人向本单位发出的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
公司债券(专项用于 465 现代产业集群)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
知书”),即构成对本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承诺。
  八、 本单位理解并接受,本单位如果获得配售,则本单位即有义务按照配
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
划款账户,并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要求及时提交有关原件。如果本投资
者未能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
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本投资者网下利率询价及
认购申请表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投资者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
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九、 本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使用的已在申购配售说明中作出定义
的词语,具有申购配售说明规定的含义。
  十、 本投资者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
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
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机构名称: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重要声明: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
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
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投资
或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提示: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购意向函时务必传真本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
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
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       ,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三、信用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
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
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
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
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
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
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
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九、发行人面临威孚国贸“平台贸易”业务导致的减值风险:发行人子公司威孚国贸
在开展“平台贸易”业务过程中被合同诈骗,发行人在财务报表中以“平台贸易”业务组
合方式以流出净额列报于其他应收款,2022 年发行人根据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评估,并在
此基础上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64,406.83 万元。所涉合同诈骗案于 2023 年 4 月立案,于 2025
年 4 月作出一审判决,于 2025 年 7 月生效,目前扣押、查封及冻结的在案财物等已交由公
安机关依法处理。因在案财物尚在依法处理中,根据案件进展情况,2022 年以来发行人未
新增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但如回款情况不及预期,发行人可能进一步对此计提信用减值损
失,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减值风险。
    十、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波动: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额分别为-257,574.26 万元、162,624.99 万元、158,233.26 万元和 49,287.43 万元,随着发行
人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波动较大,近两年经营现金流总体呈现
净流入。
    十一、发行人面临利润构成中投资收益占比过大的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收益
分别为 184,914.55 万元、170,199.01 万元、153,503.91 万元及 54,594.55 万元,占利润总额比
重分别为 1,029.51%、87.99%、87.36%及 72.28%。发行人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投资
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取得的收益,若发行人投资对象的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
将影响发行人整体盈利水平。
    十二、发行人面临关联方交易规模较大、经营对特定方依赖程度较高的风险:近三年,
发行人关联交易收入为 369,801.52 万元、356,099.14 万元和 344,964.36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
重分别为 29.05%、32.10%、30.89%。关联采购金额为 117,625.39 万元、147,979.80 万元和
占营收和成本比重较高。发行人主要股东博世集团及其与发行人的联营公司博世动力总成
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主要上下游,且发行人生产技术等亦受到博世集团较大支持,其经营展
业对博世集团存在一定程度依赖。若发行人与博世集团、主要关联方交易模式和规模发生
重大变动则可能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形成负面影响;同时,若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失误、关
联交易定价等有失公允,则可能对发行人合规经营形成不利影响,存在一定的合规性风险。
                                       机构名称: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声明及提示:以下示例中的利率和金额均为虚设,不含有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
己的判断填写。
 投资人向簿记室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时不必传真本填报说明。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填报说明
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申购
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就上述认购,当该品种发行的票面利率:
 高于或等于 3.60%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30,000 万元;
 高于或等于 3.55%时,但低于 3.60%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20,000 万元;
 高于或等于 3.50%,但低于 3.55%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0 万元。
 低于 3.50%时,该认购无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2-03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2-03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