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5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建泰建设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泰建设”)于近日收到了广东横琴澳大高等教育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高等教育公司”)发来的《澳门大学横琴粤澳深度合
作区校区总承包工程南区标段之判给结果》,公司全资子公司建泰建设与明信
建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信建筑”)联合体中标澳门大学横琴粤澳深
度合作区校区总承包工程(南区总承包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中标
金额约人民币 2,086,000,000.00 元。依据上述中标结果,建泰建设、明信建筑
与广东高等教育公司共同签署了工程合同。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横琴澳大高等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05月13日
法定代表人:宋永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3MADK1QT42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金宇街19号1101办公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
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澳门大学持有其72.35%股权,澳大创科有限公司持有其27.65%
股权。
关联关系:广东高等教育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
其未发生类似交易业务。
履约能力:经查询,广东高等教育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名称:明信建筑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MOP200,000.00
成立日期:2007年4月12日
法定代表人:何剑锋、何剑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澳门特别行政区商业登记编号 27253(SO)
企业类型:施工类企业
注册地址:澳门高美士街14号景秀花园1楼B及C
经营范围:工、商业和不动产的投资以及建筑工程。
主要股东:何剑锋持有其60%股权,何剑文持有其40%股权。
关联关系:明信建筑为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
近三年公司与其未发生类似交易业务。
履约能力:经查询,明信建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包方:广东横琴澳大高等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总承包方:建泰建设有限公司、明信建筑置业有限公司
程
标工期(含星期六、星期天、法定假期及恶劣天气时段),全面执行并完成合同
文件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确保工程通过发包方竣工验收、按政府规定办妥竣
工验收备案手续,并完成工程资料移交工作。
除符合上述投标工期要求外,总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节点工期,具体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中施工计划要求第 4 点及《补充说明文件》。其中,临时及永久
措施切换工程规定的完成日期不适用补充说明文件第 1 点之规定,补充说明文
件其余内容均有效。临时措施切换工程完成日期为 2028 年 8 月 31 日,永久措
施切换工程完成日期为 2029 年 7 月 31 日,均依据本招标文件中施工计划要求
执行。
亿捌仟陆佰万圆整)。前述价款为发包方就总承包方按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及招
投标文件规定,按时完成本合同总承包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交付、缺陷修
补、保修等全部工作所支付的全部报酬。支付安排已在工程合同中进行约定。
本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合同总价已涵盖完成本工程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人工、物料、机械设备工具、损耗、开办费、间接费、管理费、利润、
税费、验收费、风险、试验、专家评审、措施费、保险、照明等所有相关费用)
及质量、数量、工期相关责任。除约定条件第二部分规定的结算调整项目及合
同文件明确规定外,合同总价不作任何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人工、物料、机械费
用、汇率变动、地质实际类别差异、总承包方报价错误等情形均不影响合同总
价。
总承包方应无条件配合发包方直接委托的独立施工单位,实施本合同约定
工程范围外的其他专项工程。总承包方需为该等独立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施工
场地、现场协调及合理作业条件,不得无故阻挠或设置障碍。
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书
约定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针对同一类事项的合同约定,以双方最新签署
的文件为准。总承包方郑重承诺,将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工程施工,
并依法承担工程质量保修等相关义务。总承包方保证不将本工程全部或部分转
包;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面擅自停工,不得无故延误工程进度。若
总承包方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全
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方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维权费用)均由总承包方承
担。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若上述项目顺利实施,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及
子公司与合同签订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合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的执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
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
险;在合同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亦可能存在进度、金额变化,本项目为联合体中
标,公司在项目中承担的项目具体金额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
及时披露项目相关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