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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华特: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07 00:03:27

 证券代码:301272         证券简称:英华特           公告编号:2025-063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332,984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8,502,300 股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332,984 股后的 58,169,3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653,545.28 元(含
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
后年度分配。
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 0.795446 元计算(计算结果不四舍五
入,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795446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
=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4,653,545.28 元/58,502,300 股=0.0795446 元/股,计
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
情况下,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
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795446 元/股。
   一、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公司可以在 2025 年半年度或第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股(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653,545.28 元(含
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
以后年度分配。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
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
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具体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
议。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司 2025 年中 期 权益分派方 案为:以 公司现 有总股 本剔除 已回购股 份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1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1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1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1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调整方法进行调整。
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795446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点后七位)。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情况下,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
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795446 元/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若本人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
公司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方式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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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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