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5-104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旗滨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30日
至2025年11月5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不低于“旗滨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7.06元/股),根据《株
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旗滨转债”的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赎回“旗滨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旗滨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
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旗滨转债”全部赎回。
●投资者所持“旗滨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可转债(以下简称“旗滨转债”)已触发赎回条款,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
规定,公司决定行使“旗滨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旗滨转债”全部赎回,有关情况如下:
一、“旗滨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9号)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0,000万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
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二)可转换债券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
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82号文)同意,公司1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5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旗滨转债”,债券代码“113047”。
(三)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监管规定和《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
次发行的“旗滨转债”自2021年10月1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旗滨转债”
的转股期间为2021年10月15日至2027年4月8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3.15元/股,最
新转股价格为5.43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股实施了注销,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22日起调整为12.01元/股。具体调整方案
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刊载《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旗滨转债”转股价
格由11.43元/股向下修正为6.16元/股。新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2月27日起生效。
具体调整方案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刊载《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
告编号:2024-131)。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旗滨转债”转股价格
由6.12元/股向下修正为5.43元/股。新的转股价自2025年7月8日起生效。具体调
整方案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刊载《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
号:2025-076)。
二、可转换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旗滨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具体如下: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
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1月5日期间,连续21个交易日中已有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旗滨转债”当期转股价格(5.43元/股)的130%(含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旗滨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条件,已
触发“旗滨转债”的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旗滨转债”的决定
前赎回“旗滨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和发展规
划,为优化公司整体资本结构,减少财务费用和资金成本,进一步保障公司长期
稳健发展,经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旗滨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旗滨转债”全部赎
回。同时,为确保本次“旗滨转债”提前赎回事项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旗滨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上述授权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赎回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经自查及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旗滨转债”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旗滨
转债”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认为:旗滨集
团本次提前赎回“旗滨转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甬兴证券对公司本次提前赎回“旗滨转债”事项无异议。
六、风险提示
投资者所持“旗滨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5.43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
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旗滨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
告,注意投资风险。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秘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353588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