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1
债券代码:123061 债券简称:航新转债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变更。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
能涉及的其他批准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衢州创科未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畅昇
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新科技”、“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恒贸”)与衢州创科未来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衢州创科”)、杭州畅昇科
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畅昇”)签署《股份转让
协议》,广州恒贸将其持有的航新科技36,705,964股股份(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14.9557%1)分别转让给衢州创科和杭州畅昇,股份转让单
价为14.57元/股,转让对价合计为534,805,895.48元。其中衢州创科协
议受让航新科技24,434,39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9557%),杭
州畅昇协议受让航新科技12,271,574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
同日,衢州创科和杭州畅昇签署《一致行动及表决权委托协议》,
前述股份转让完成后,衢州创科和杭州畅昇作为一致行动人,在航新
科技重大决策事项中采取一致行动。为确保双方保持一致行动,杭州
畅昇拟将其持有的航新科技12,271,574股股份(占航新科技股本总额
的5%)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衢州创科行使。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衢州创科持有航新科技24,434,390股股份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9557%),合计持有航新科技36,705,964股股份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9557%)对应的表决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
更为衢州创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胡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航新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告中涉及上市公司总股本、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等均按照上市公司截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数据计算。截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为 245,431,474
股。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份及表决权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交易各方的股份及表决权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表决权数量 表决权 持股数量 持股 表决权数量 表决权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广州恒贸 36,705,964 14.9557% 36,705,964 14.9557% - - - -
衢州创科 - - - - 24,434,390 9.9557% 24,434,390 9.9557%
杭州畅昇 - - - - 12,271,574 5.0000% 12,271,574 5.0000%
衢州创科及其一
- - - - 36,705,964 14.9557% 36,705,964 14.9557%
致行动人合计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广州恒贸通过“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证券
账户持有19,130,831股,占比7.7948%;通过“深圳前海恒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广州恒贸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证券账户持有17,575,133股,占比7.1609%。“深圳前海恒星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证券账户为广州恒贸开设的证券
产品户全称,该产品户是以广州恒贸为主体进行独立核算、独立记账。
三、其他说明
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或《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形。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
能涉及的其他批准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本次权益变动能否最
终实施及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