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5-091
债券代码:128130 债券简称:景兴转债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景兴转债”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45 号”文核准,浙江景兴
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开发行了 1,28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2.8 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
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对认购金额不足 12.8 亿元的
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848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12.8 亿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景兴转债”,
债券代码“128130”。
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
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9 月 4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
日止,即 2021 年 3 月 4 日至 2026 年 8 月 30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3.40 元/股。
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景兴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40 元/股调
整为 3.38 元/股,自 2024 年 7 月 17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0)。
因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办理完成注销事宜,“景兴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84)。
二、“景兴转债”赎回情况概述
根据《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
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
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的
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自 2025 年 9 月 3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 3.39 元/股)的 130%(即 4.41 元/股),已触发《募
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
三、赎回实施安排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景兴转债”赎回价格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8 月 31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日(2025 年 10 月 23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53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2%×53/365≈0.290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90=100.290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22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景
兴转债”持有人。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景兴转
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景兴转债”自 2025 年 10 月 20 日起停止交易。
(3)“景兴转债”的赎回登记日为 2025 年 10 月 22 日。
(4)“景兴转债”自 2025 年 10 月 23 日起停止转股。
(5)“景兴转债”赎回日为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
记日(2025 年 10 月 22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景兴转债”。本次赎
回完成后,“景兴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6)2025 年 10 月 28 日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5 年
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景兴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7)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景兴转债”的摘牌公告。
四、赎回结果
根据中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22 日)收市后,
“景兴转债”尚有 14,995 张未转股,本次赎回“景兴转债”的数量为 14,995 张,
赎回价格为 100.290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2%,且当期利息含税)。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
五、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景兴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景
兴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 2025 年 10 月 31 日起,公司发行的“景
兴转债”(债券代码:128130)将在深交所摘牌。
六、咨询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