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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节能: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30 20:11:28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5-050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并于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全达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前
述情形对应的共计 1,176,40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将
由 公司 回 购 注销。 本 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将由 510,807,586 股减少 至
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深圳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
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电
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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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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