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沈阳富创
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创精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SMARTT PRECISION MFG PTE.LTD.(中文名:智富
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富精密”)在境外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
通过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开立的保函对智富精密向当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起算日为保函
开立日。公司拟根据在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开立的融资性保函,向中国银行境内行
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方式为银行保函,担保期限及具体担保金
额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对各子公司(包括
新增或新设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作适度调配,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尚未为智富精密提
供担保。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额
被 担 保
本 次 度占上 担 保
担保方 方 最 近 截至目 是 否 是 否
被 担 新 增 市公司 预 计
担保方 持股比 一 期 资 前担保 关 联 有 反
保方 担 保 最近一 有 效
例 产 负 债 余额 担保 担保
额度 期净资 期
率
产比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
沈阳富创
精密设备 智 富 不超过
股份有限 精密 1年
民币
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SMARTT PRECISION MFG PTE.LTD.(中文名:智富精
被担保人名称
密制造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CHAN YEONG LIANG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02321001D
成立时间 2023 年 3 月 29 日
注册地 26 CHANGI NORTH CRESCENT, SINGAPORE
注册资本 4,000 万美元
公司类型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半导体零部件制造等
项目 /2025 三季度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未经审计) 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总额 28,829.47 29,100.80
负债总额 14,384.39 7,787.33
资产净额 14,445.08 21,313.47
营业收入 4,472.13 208.41
净利润 -6,654.78 -6,992.05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智富精密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
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
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
保事宜,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批准的最高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
展,本次被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充
分的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影响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情况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持续经营与稳定发展的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
行授信提供担保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担保总额(不包括本次担保)为288,502.00万元(担保总额是已获得董
事会和股东会批准的总额度),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额为50,259.77万元,分别占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和总资产的62.88%、34.52%(其中实际发生的担
保余额金额分别占经审计归母净资产和总资产的10.59%、6.01%)。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本次担保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欢 张明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