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
自2025年1月1日至4月30日止期间及2024年度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一、 审阅报告 1 - 2
二、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3 - 4
备考合并利润表 5 - 6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7 - 48
审阅报告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20530_G05号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按照备考合并
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4月30日及
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这些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是贵
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出具
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
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贵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
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后附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按照后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
我们提醒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对编制基础的说
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为了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的目的。因此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目的。本报告仅供广州信
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为重大资产重组目的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文件之用,不得
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阅结论。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审阅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20530_G05号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莫威威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彩文
中国 北京 2025 年 10 月 27 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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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止期间及 2024 年度 人民币元
一、 基本情况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
东省广州市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18日成立。本公司总部位于广东省广州
市花都区汽车城车城大道北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2号文),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566,650
股,本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6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
本公司及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营业务为以工业机器人、协作机器人及相关智
能技术为核心,提供新质生产力的高端装备设计制造集成。
本集团的母公司和控股股东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广东信邦自动化设备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信邦集团”)。
二、 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Ay Dee Kay LLC、无锡临英企业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临英”)和庄健等40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无锡英迪芯
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迪芯微”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英迪芯微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证评估”)出具的金证评报字
【2025】第0533号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4月30日,选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
评估结论,本次交易中英迪芯微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80,000.00万元。经交易各方
友好协商,英迪芯微100%股权作价285,600.00万元,该对价包括在达到约定的后期股
份发行条件后,本公司需向无锡临英、庄健发行的股份对价6,100.00万元。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20.40元/股,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后,本公司因实施2024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本次交易发行股份价格相
应调整为20.30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深交所审核
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
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因此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未考虑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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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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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续)
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3日经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
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MA1Q1BHB67;注册地址:无锡新吴区清源路18
号530创业大厦C502;法定代表人:庄健;经营期限:自2017年8月3日至无固定期限。
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标的集团”)所属行业
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产品包括车规级芯片和医疗健康芯片。
三、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25修
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2023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目的,编制本备考合并
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4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自2025年1
月1日至4月30日止期间及2024年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本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为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英迪芯微及其控制的子
公司,参见附注七。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假设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于报告期初(即2024年1月1日)完
成,并按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股权架构(即:于合并基准日,本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份80,408,760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0.30元,同时确认应支付的现金对
价116,270.21万元,完成英迪芯微100%股权收购)编制。其中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出具了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20530_G01号审计报告。英迪芯微自2025年1月1日
至4月30日止期间及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5)第310A034547号无保留意见。
我们提醒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备
考合并财务报表是为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目的。因此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可能不
适于其他目的。
(1)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按照附注四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和
会计估计编制,这些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
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制
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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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续)
(2)鉴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目的仅供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重大资产重
组事宜之用,因此本公司仅编制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备考合并利润表,未编制备考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也未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公司利润
表、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同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列示有限备
考合并注释,未披露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分部报告等相关信息;为简化处理,本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
列报,不再细分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
分配利润”等明细项目;
(3)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重组于报告期初,即于2024年1月1日(以下简称
“模拟合并日”)已经完成对英迪芯微100%股权的收购。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费用及可能产生的各种税项,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附
加税金等;
(4)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尚未实施,本公司尚未实质控制标的公司,购买成本
在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之间的分配工作尚未进行,在编制本备考合并报表时,用
以确定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近期可靠信息不足。本公司根据以下方式确
认2024年1月1日被购买方的资产和负债:
产的账面价值基础上,加上根据金证评估出具的基准日为2025年4月30日的评估报告中
以资产基础法确定的该三项资产的评估增值额,作为它们的入账价值,同时确认相关
增值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上述确认和计量结果与未来并购交易实际完成时针对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其
公允价值进行的会计处理结果可能不同。
(5)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上述(4)所述于报告期初英迪芯微的资产和负债入账价
值为基础,并根据附注四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后续计量,持续计算
日至4月30日止期间的净损益;
(6)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根据重组方案确定的总对价285,600.00万元
作为模拟合并日的购买成本,该对价包含现金对价116,270.21万元,首期股份对价
达到约定的后期股份发行条件后向无锡临英、庄健发行,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时,本公司假设将会达到约定的后期股份发行条件,并将后期股份对价计入购买成
本。该购买成本高于上述(4)所述的2024年1月1日被购买方净资产的入账价值的差额
计入2024年1月1日的商誉。同时,假定商誉自初始确认后未发生减值,在2024年1月1
日、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4月30日各时点保持不变。由于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确定
商誉的基准日和实际购买日不一致,因此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与交易完成后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会存在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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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续)
(7)本公司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假设上述现金收购价款截至2025年4月30日
止尚未支付,相应股权收购款列示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
(8)除上述所述的假设外,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其他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合并
可能相关的事项的影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经交易双方和标的公司所在国家相关
主管部门完成必要的备案、报告和等级手续。因此,最终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可能与
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假设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对本集团相关资产、负债
和净资产的影响,将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进行实际账务处理时予以反映。
编制本备考合并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减
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英迪芯微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下属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
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
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
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
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
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
则调整留存收益。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
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合并成本小于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
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
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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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除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中提及的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编制方法外,合并财
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标的公司及其全部
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
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当且仅当投资方具备下列三要素
时,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
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子公司、标的公司及其全部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
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上述公司财务报表进
行必要的调整。本集团及标的集团下属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
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
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
集团及标的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对其控
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
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
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
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及标
的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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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
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
的合营安排。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
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
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
的费用。
现金,是指本集团及标的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
物,是指本集团及标的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
折算不适当,则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
额,但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于资产负债表日,对
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
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
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
目,仍采用初始确认时所采用的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
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
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
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
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
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
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
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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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
合同。
(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
一部分),即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
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者,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
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
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
处理,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
资产,是指按照合同规定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并且该合同条款规定,根据通常由法
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及标的集团承
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及标的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
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
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
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
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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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续)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
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
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
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本集团及标的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
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
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
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
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
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
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 金融工具减值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
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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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融工具减值(续)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续)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及标的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
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
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
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及标的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及标的集团按照相当于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
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及标的集团按照相
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
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是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及标的集团
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
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
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
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以账龄
组合为基础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根据收入确认日期确定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
单项计提损失准备。单项计提坏账的类型主要是存在争议、诉讼、仲裁或预期已无法
收回的公司,管理层会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客户的运营能力及回款能力等进行
判断,综合评价债务人的信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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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4) 金融工具减值(续)
减值准备的核销
当本集团及标的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
集团及标的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5)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
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
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 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使用衍生金融工具,例如以外汇远期合同,对汇率风险进行套期。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
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
认为一项负债。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7)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
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
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
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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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合同履约成本和在
途物资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
货,采用先进先出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
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
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存货可变现价值时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
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归类为流动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列示于存货。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
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
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的, 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
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
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
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
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
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
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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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
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
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
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
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
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及标的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
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
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
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
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及
标的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 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
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及标的集团负有承担额外
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
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及标的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
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
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
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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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除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的固定资产以及本集团及标的集团于境外购置的土地
外,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
及年折旧率如下:
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年 10% 4.50%
机器设备 10年 5%-10% 9.00%-9.50%
运输工具 4-5年 0%-10% 18.00%-25.00%
电子及办公设备 3-10年 0%-10% 9.00%-33.33%
其他设备 3-5年 5% 19.00%-31.67%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所持有之土地位于日本,日本相关法律对土地使用权的时间范围未
作限制,即允许永久使用。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
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以及其他
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房屋及建筑物 通过验收,实际开始使用
夹具 通过验收,达到可使用状态
电子及办公设备 通过验收,达到可使用状态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
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当资本支出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
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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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
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专门借款以
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
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
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
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
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
产活动重新开始。
(1) 无形资产使用寿命
高尔夫会籍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此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无论是否存在
减值迹象,至少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在每个会计期间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
有证据表明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其余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其使用寿命如下:
使用寿命 确定依据
土地使用权 20-50年 土地使用权期限
软件 5-10年 预计使用年限
特许权使用费 3-8年 预计使用年限
技术类知识产权 10年 预计使用年限
(2) 研发支出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
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
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
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
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
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
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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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除存货、合同资产、递延所得税及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于资
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及标的
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
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
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及标的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
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
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
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将其账面价值
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
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
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及标的集团确定的经营分
部。
比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
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
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长期待摊费用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期如下:
摊销期
顾问费 3年
夹具费 2年
模具费 3-4年
服务费 预计受益年限
装修费 按合同约定租赁期及预计受益年限孰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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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及标的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
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
工福利。
(1) 短期薪酬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
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
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适用离职后福利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
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与或有事项相关的
义务是本集团及标的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同时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将其确认为
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
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
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进行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
支付,是指本集团及标的集团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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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
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
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方
法,参见附注八。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
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
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
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
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
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
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
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
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1) 销售商品合同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工业自动化集成项目、智能化
生产装置及配件、车规芯片与医疗芯片及其他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及标的集团通
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工业自动化集成项目以最终验收时点确认收入,
智能化生产装置及配件,销售车规芯片与医疗芯片,以将货物交付至客户时确认收
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
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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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提供技术服务合同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提供维修、机加工、部品加
工、维护、技术支持、太阳光发电及咨询服务等履约义务。对于维护、技术支持及太
阳光发电,由于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履
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
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及标的集团按照投入
法,根据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
定时,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
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维修、机加工、部品加工及咨
询服务,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在服务完成时履行履约义务,本集团及标的集团以服务完
成时点确认收入。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
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
以净额列示。
(1) 合同资产
在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
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确认为合同资产;后
续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转为应收款项。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
四、7。
(2) 合同负债
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客户对价或取得无条件收取对价权利而应向客户
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确认为合同负债。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
流动性,列报在存货中。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
认为一项资产,除非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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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及标的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
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
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
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
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将超出
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 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
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
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
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
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
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
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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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及标的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
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
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
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
征的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
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
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
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及标的
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
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
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
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
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并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该暂时性差异的应
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
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
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
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及标的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
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
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
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
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
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
得资产、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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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及标的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
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
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
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
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
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因租赁
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及标的集
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
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
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
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
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
支付的款项,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
提是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将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
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
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及标的
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
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
产租赁。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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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
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
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
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
使用时区分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
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归集所发生的支出,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
同时冲减等值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
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
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
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
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
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
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
值进行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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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及标的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
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递延所得税负债
由于本集团认为本集团对于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回的时间能够
控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会转回,因此本集团为本集团的日本子公
司将以股利方式分配利润时将产生的应付代扣代缴所得税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业务模式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及标的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
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及标的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
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
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及标的集团需要对金
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2)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
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
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减值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应
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
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及标的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
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
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
失金额。
无形资产的受益期限以及固定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受益期限以及固定资产的预计
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受益期限和预计使用寿命是管理层基于对同类资产历史经验并结
合预期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当以往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时,则相应调整未来期间的摊
销和折旧费用。
商誉减值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
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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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 估计的不确定性(续)
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及标的集团采用最近融资价格法和市场法等估值技术确定对非上市股权投资的
公允价值。估值模型的相关假设、参数、数据来源和计量程序均需要本集团及标的集
团的专业判断,本集团及标的集团需根据可获得的市场数据和其他信息,选择更为恰
当的估值技术,这些相关因素假设的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
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
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
额。
存货跌价准备
于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存货由于
遭受毁损、陈旧过时和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造成的存货成本不可回收部分,按单
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
对于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租赁,本集团及标的集团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
折现率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本集团及标的集团根据所处经
济环境,以可观察的利率作为确定增量借款利率的参考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
情况、标的资产情况、租赁期和租赁负债金额等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对参考利率进行调
整以得出适用的增量借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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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税项
计税依据 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注1
增值税 本公司、英迪芯微及本公司、英迪芯微于中国大 13% 、 9% 、 6% 、
陆成立及营运的子公司应税收入按13%、9%、6%、 5%、3%
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于日本成立
及运营的子公司应税收入按10%的税率计算销项
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计缴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7%、5%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和2%分别缴纳国家教育 3%、2%
费附加与地方教育费附加
注1:执行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如下:
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 15%
广州富士汽车整线集成有限公司(“广州富士”) 15%
上海优斐思工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上海优斐思”) 20%
昆山富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昆山富工”) 20%
珠海景胜科技有限公司(“景胜科技”) 25%
珠海景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景盛”)(注2) 25%
广州信德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广州信德”) 25%
富士装配系统株式会社(“日本富士”) 34.3%
恒联工程有限公司(“香港恒联”) 8.25%、16.5%
英迪芯微 15%
苏州紫鹰微电子有限公司(“苏州紫鹰”) 20%
上海紫鹰微电子有限公司(“上海紫鹰”) 15%
英迪芯微(香港)有限公司(“香港英迪芯微”) 16.5%
注2:该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变更公司名称,曾用名为中山景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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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税项(续)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22
年12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有效期三年),自2022年至2024年享受高新技术
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本公司之子公司广州富士于2022年12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
资格认定(有效期三年),自2022年至2024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
率。本公司之子公司英迪芯微于2023年11月6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有效期三
年),自2023年至2025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本公司之子公司上
海紫鹰于2023年11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有效期三年),自2023年至2025年
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
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
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
告》(财税〔2021〕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
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
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之子公
司上海优斐思和昆山富工享受小微企业税收减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
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本公司和本公司
之子公司广州富士适用该加计抵减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
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之子
公司苏州紫鹰为小型微利企业,报告期内适用该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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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17,713,959.84 290,044,700.97
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6,956,738.31 8,439,948.24
合计 210,757,221.53 281,604,752.73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62,694,749.27 10,907,163.97 51,787,585.30 85,379,194.86 10,786,328.06 74,592,866.80
在产品 143,403,224.05 3,402,196.29 140,001,027.76 155,461,490.20 2,829,814.29 152,631,675.91
库存商品 98,556,093.25 5,229,504.67 93,326,588.58 65,476,407.42 5,852,728.04 59,623,679.38
委托加工物资 54,591,470.56 1,991,237.01 52,600,233.55 62,272,592.44 2,171,558.14 60,101,034.30
发出商品 6,179,977.31 - 6,179,977.31 3,339,222.23 - 3,339,222.23
合同履约成本 7,950,820.38 3,738,600.00 4,212,220.38 5,932,784.55 3,751,600.00 2,181,184.55
在途物资 153,190.75 - 153,190.75 268,338.46 - 268,338.46
合计 373,529,525.57 25,268,701.94 348,260,823.63 378,130,030.16 25,392,028.53 352,738,0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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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自2025年1月1日至4月30日止期间
本期变动
追加 减少 其他综 外币报表折 计提减值 期初持股比 期末持股
期初余额 投资 投资 权益法下投资损益 合收益 宣告现金股利 算差额 准备 期末余额 期末减值准备 例(%) 比例(%)
合营企业
上海艾斯迪克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艾斯迪克”) 15,889,654.41 - - 126,600.92 - (2,500,000.00) - - 13,516,255.33 - 50.00 50.00
联营企业
深圳信邦普云物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信邦普云”) 2,173,684.19 - - - - - (4,894.79) - 2,168,789.40 2,168,789.40 41.00 41.00
合计 18,063,338.60 - - 126,600.92 - (2,500,000.00) (4,894.79) - 15,685,044.73 2,168,78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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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续)
本年变动
追加 减少 权益法下投资损 其他综 外币报表折 计提减值 年初持股比 年末持股
年初余额 投资 投资 益 合收益 宣告现金股利 算差额 准备 年末余额 年末减值准备 例(%) 比例(%)
合营企业
上海艾斯迪克 15,610,410.42 - - 4,779,243.99 - (4,500,000.00) - - 15,889,654.41 - 50.00 50.00
联营企业
信邦普云 2,127,160.91 - - - - - 46,523.28 - 2,173,684.19 2,173,684.19 41.00 41.00
合计 17,737,571.33 - - 4,779,243.99 - (4,500,000.00) 46,523.28 - 18,063,338.60 2,173,684.19
信邦普云是由本公司之子公司香港恒联与中国深圳市育宽科技有限公司(“育宽科技”)和深圳中环新电科技有限公司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信
邦普云已于2015年7月停止经营,本集团于2015年对信邦普云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全额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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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情况:
自2025年1月1日至4月30日止期间
外币报表折算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差额 期末余额
信邦普云 2,173,684.19 - - (4,894.79) 2,168,789.40
外币报表折算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差额 年末余额
信邦普云 2,127,160.91 - - 46,523.28 2,173,684.19
自2025年1月1日至4月30日止期间,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取得原价为人民币1,294,680.06
元(2024年度:人民币7,567,261.53元)的固定资产。
自2025年1月1日至4月30日止期间,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处置人民币29,485.84元(2024
年度:人民币1,032,101.65元)固定资产,产生资产处置收益 人民币18,524.19元
(2024年度:人民币335,385.92元)。
土地使用权 29,423,288.60 29,800,687.89
软件 18,052,983.60 14,648,769.50
特许权使用费 1,022,324.16 1,409,110.40
技术类知识产权 187,989,435.91 195,219,798.83
合计 236,488,032.27 241,078,366.62
自2025年1月1日至4月30日止期间,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取得原价为人民币4,754,391.60
元(2024年度:人民币2,116,606.31元)的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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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 商誉原值
自2025年1月1日至4月30日止期间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非同一控制下 处置
企业合并
英迪芯微 2,148,652,800.36 - - 2,148,652,800.36
景胜科技 6,247,831.51 - - 6,247,831.51
合计 2,154,900,631.87 - - 2,154,900,631.87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非同一控制下 处置
企业合并
英迪芯微 2,148,652,800.36 - - 2,148,652,800.36
景胜科技 6,247,831.51 - - 6,247,831.51
合计 2,154,900,631.87 - - 2,154,900,631.87
假设本集团于2024年1月1日收购英迪芯微,形成商誉人民币2,148,652,800.36元。
(2) 商誉减值准备
自2025年1月1日至4月30日止期间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计提 分摊至持有待售
的处置组/处置
景胜科技 6,247,831.51 - - 6,247,831.51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计提 分摊至持有待售
的处置组/处置
景胜科技 - 6,247,831.51 - 6,247,8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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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自2025年1月1日至4月
主营业务收入 301,748,708.64 1,243,396,131.67
其他业务收入 1,522,229.54 6,305,097.66
合计 303,270,938.18 1,249,701,229.33
与客户之间合同产生的营业收入分解情况如下:
自2025年1月1日至4月
报告分部 30日止期间 2024年
主要产品类型
车规级及医疗芯片 165,144,382.05 584,147,002.09
工业自动化集成项目 84,833,131.54 506,334,079.54
智能化生产装置及配件 42,827,792.73 121,428,736.90
技术服务及其他 10,465,631.86 37,791,410.80
合计 303,270,938.18 1,249,701,229.33
主要经营地区
中国大陆 170,562,271.46 706,489,965.83
日本 84,842,162.67 156,420,728.62
墨西哥 - 252,539,118.75
韩国 21,006,089.03 52,524,997.77
比利时 10,855,239.96 9,947,812.75
美国 9,444,453.29 9,886,648.09
中国香港 4,522,128.59 32,846,890.42
中国台湾 2,021,374.02 9,822,026.44
其他国家及地区 17,219.16 19,223,040.66
合计 303,270,938.18 1,249,701,229.33
收入确认时间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303,056,816.48 1,249,113,520.98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214,121.70 587,708.35
合计 303,270,938.18 1,249,701,2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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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自2025年1月1日至4月
利息支出 377,897.07 2,192,468.82
减:利息收入 685,361.97 8,667,158.28
汇兑损益 (10,330,035.71) 11,596,954.93
其他 (418,920.91) 1,811,556.21
合计 (11,056,421.52) 6,933,821.68
自2025年1月1日至4
月30日止期间 2024年
权益法核算的对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26,092.19 4,779,243.99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816,044.71 1,555,193.95
其他 - 2,360,414.01
合计 942,136.90 8,694,851.95
自2025年1月1日至4月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358,625.75 (557,485.77)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240,217.57) 169,424.06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9,606.23 (21,342.87)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78,167.08 50,883.85
合计 1,216,181.49 (358,520.73)
自2025年1月1日至4月
存货跌价损失 (1,479,605.02) (13,182,818.05)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75,897.48 141,163.95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0,522,308.18) -
商誉减值损失 - (6,247,831.51)
合计 (11,926,015.72) (19,289,48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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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自2025年1月1日至4月
当期所得税费用 167,763.41 6,658,458.46
递延所得税费用 (156,452.91) (2,038,229.84)
合计 11,310.50 4,620,228.62
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列示如下:
自2025年1月1日至4月
利润总额 (25,217,246.64) (94,291,910.07)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3,782,587.00) (14,143,786.51)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024,063.60 5,162,338.33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1,759,569.12) (2,215,735.24)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
响 4,102,168.09 12,173,899.96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损益 (18,913.83) (716,886.60)
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 (6,098,996.85) (9,908,228.58)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99,699.85)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或可抵扣亏
损的影响 9,954,691.06 13,834,621.60
本集团境外子公司可供分派股利代
扣缴所得税 (3,022,407.93) 1,143,559.77
无须纳税的收益 (378,554.45) -
其他 (8,583.07) 90,145.74
所得税费用 11,310.50 4,620,22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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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对本公司持股 对本公司表决
比例(%) 权比例(%)
信邦集团 广州 自动化设备及其零配件设 5,000万元 18.38* 18.38*
计、销售及技术服务、贸
易、投资与咨询
*对本公司持股比例及对本公司表决权比例为基于假设本次交易分期支付的首期股份和
后期股份皆已发行完毕的结果。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自然人李罡先生、姜宏先生及余希平女士。
本公司主要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焊装生产线业
务,提供汽车焊
装生产线系统集
广州富士 广州市 广州市 成解决方案 27,500,000.00元 51.22 46.24
工业自动化设计
昆山富工 昆山市 昆山市 服务 2,000,000.00元 - 81.87
铝合金零部件生
景胜科技 珠海市 珠海市 产加工服务 26,948,670.00元 51.00 -
铝合金零部件生
珠海景盛 珠海市 珠海市 产加工服务 5,000,000.00元 - 51.00
铝合金零部件生
广州信德 广州市 广州市 产加工服务 5,000,000.00元 - 51.00
投资控股公司以
及设备及工具的
香港恒联 香港 香港 贸易 10,000.00港元 100.00 -
自动化生产设备
及其零配件的设
计、销售及技术
上海优斐思 上海市 上海市 服务 2,000,000.00元 100.00 -
焊装生产线业
务,提供汽车焊
装生产线系统集
日本富士 日本 日本 成解决方案 60,000,000.00日元 - 83.33
芯片研发、设计
英迪芯微 无锡市 无锡市 和销售 344,250,000元 100.00 -
香港英迪芯微 香港 香港 芯片销售 8,600,000港元 - 100.00
上海紫鹰 上海市 上海市 芯片研发 3,000,000元 - 100.00
苏州紫鹰 苏州市 苏州市 芯片研发 6,000,000元 - 100.00
假设本集团于2024年1月1日收购英迪芯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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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主要经 对本集团活动是
名称 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否具有战略性 持股比例(%) 会计处理
直接 间接
合营企业
上海艾斯迪克 上海市 上海市 拧紧设备等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是 50.00 - 权益法
联营企业
数据管理、产品研发、技术转
让、咨询、软件产品的批发和
信邦普云 深圳市 深圳市 进出口配套业务 否 41.00 - 权益法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共青城国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南昌信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注1)
共青城信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庄健(注2) 股东
无锡临英(注2) 股东
李昱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注1:曾用名为珠海横琴信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2:庄健及无锡临英为假设本次交易分期支付的首期股份和后期股份皆已发行完毕后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1) 关联方商品和劳务交易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关联交易定价方 自2025年1月1
交易内容 式及决策程序 日至4月30日止期间 2024年
购买原材料及
上海艾斯迪克 库存商品 协议价 4,797,193.82 29,444,819.21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关联交易定价方 自2025年1月1
交易内容 式及决策程序 日至4月30日止期间 2024年
上海艾斯迪克 销售机械配件 协议价 74,336.28 97,8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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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2) 关联方租赁
作为承租人
自2025年1月1日至4月30日止期间
租赁资产种类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 未纳入租赁负 支付的租金 承担的租赁负 增加的使用权资
赁和低价值资产租 债计量的可变 债利息支出 产
赁的租金费用 租赁付款额
余希平 房屋 13,528.00 - 13,528.00 - -
信邦集团 房屋 59,238.08 - 62,000.00 - -
李昱 房屋 56,648.00 - 56,648.00 - -
李罡 房屋 - - 497,376.00 20,085.13 -
合计 129,414.08 - 629,552.00 20,085.13 -
租赁资产种类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 未纳入租赁负 支付的租金 承担的租赁负 增加的使用权资
赁和低价值资产租 债计量的可变 债利息支出 产
赁的租金费用 租赁付款额
余希平 房屋 28,800.00 - 28,800.00 - -
信邦集团 房屋 54,410.48 - 58,320.00 - -
李昱 房屋 48,000.00 - 48,000.00 - -
李罡 房屋 - - 994,752.00 80,735.15 2,839,284.51
合计 131,210.48 - 1,129,872.00 80,735.15 2,839,284.51
(3) 关联方担保
接受关联方担保
担保是否履
提供担保方名称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行完毕
李罡、姜宏 39,646,160.00 2023年4月13日 2024年4月12日 是
于2023年4月12日,本集团与华侨永亨银行有限公司续签《银行信贷额度合同》,本集
团取得最高5,00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35,413,500元)的循环信贷额度,及最高
上述担保方无偿为本集团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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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自2025年1月1日至4
月30日止期间 2024年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3,587,374.52 14,431,250.28
上述薪酬包括本公司及英迪芯微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八、 股份支付
根据本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广州信
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度激励计划”),
本公司向38名符合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7万
股,授予价格为9.78元/股。本公司及激励对象达到预定业绩条件的情况下,限制性股
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具体安排如下: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50%
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50%
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集团2024年的业绩未达到2024年度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
求,归属条件未成就,2024年度激励计划已授予但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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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股份支付(续)
(1) Ay Dee Kay,LLC股权激励
票,授予的权益工具为ADK的股份,授予价格为0元。以2020年1月1日作为授予开始
日,第一个自然年度即2020年12月31日获得25%的限制性股票,剩余75%归属于在归属
开始日期(归属开始日期为2020年1月1日)的第一个周年日之后的36个月等额分期解
锁。
月,ADK借壳上市,成为indie Semiconductor,Inc.的子公司。ADK重新授予上述4名员
工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权益工具为indie Semiconductor,Inc.的股份,授予价格为0
元。部分股份于外管局备案日(2022年2月10日)及2021年12月31日孰晚日成熟,其余
股份从2021年12月31日起,每个自然年度的12月31日获得25%的限制性股票。
Semiconductor,Inc.的股份,授予价格为0元。每一周年日成熟25%,在2022年11月18
日、2023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17日分别成熟25%。
(2) 天使轮股权激励
员工持股平台即英迪芯微股东上海临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上海临英”)作为拟行权的平台,英迪芯微共与7名激励对象签署授予协议,共授
予33,400股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0元。员工每满一年,成熟25%,4年完全成熟。即自
员工劳动合同签署日开始,员工连续在英迪芯微全职工作每满一年成熟25%,4年完全
成熟。
(3) A轮股权激励
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即英迪芯微股东上海临英作为拟行权的平台,英迪芯微共与26名
激励对象签署授予协议,共授予71,773股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59.40元/股。员工每
满一年,成熟25%,4年完全成熟。即自员工劳动合同签署日开始,员工连续在英迪芯
微全职工作每满一年成熟25%,4年完全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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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股份支付(续)
(4) A+轮股权激励
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即英迪芯微股东上海临英作为拟行权的平台,英迪芯微共与35
名激励对象签署授予协议,合计授予88,884股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59.40元/股。员
工每满一年,成熟25%,4年完全成熟。即自员工劳动合同签署日开始,员工连续在英
迪芯微全职工作每满一年成熟25%,4年完全成熟。
(5) B轮股权激励
划》,同意以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的方式进行股权激励。英迪芯微共与89名激励对象
签署授予协议,共授予201,847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为154.62元/股。激励对象应在英
迪芯微及分子公司的服务期为自授予日后六年或英迪芯微成功上市之日(孰晚)。
(6) C轮股权激励
划》。同意以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的方式进行股权激励。英迪芯微共与82名激励对象
签署授予协议,共授予31,295,455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2元/股。激励对象应
在英迪芯微及分子公司的服务期为自授予日后六年或英迪芯微成功上市之日(孰
晚)。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止期间 2024 年
授予的权益工具为 indie Semiconductor, Inc.的股份
按照其授予日当天收盘价格作为公允价值;授予的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益工具为英迪芯微的股份按照二叉树定价模型计算确
的确定方法 认或最近一次第三方股权转让价格等确定公允价值。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 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
定依据 可行权的权益工具的数量。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
大差异的原因 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
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225,138,381.00 200,185,166.31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
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24,953,214.69 73,822,9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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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股份支付(续)
报告期各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情况如下: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授予对象类别 4 月 30 日止期间 2024 年度
销售人员 1,834,420.35 6,109,466.99
管理人员 18,950,740.23 54,431,581.77
研发人员 4,168,054.11 13,281,899.05
合计 24,953,214.69 73,822,947.81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加速行权》的议案,使得相关激励对象登记于英迪芯微搭建的员工持股平台,并同意
英迪芯微与相关激励对象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2023年9月11日,英
迪芯微与相关激励对象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天使轮激励、A轮激
励、A+轮激励的期权转为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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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或有事项
于2025年4月30日,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并无须作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 承诺事项
于2025年4月30日,本集团及标的集团并无须作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0,26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26,660.00元,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截至2025年10月27日,上
述利润分配已完成。
定英迪芯微股东签署该协议即视为同意英迪芯微关于授予董事长兼总经理庄健的股权
激励计划加速行权安排。
截至2025年10月27日,本集团及标的集团无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二、 其他重要事项
于2025年4月30日,本集团及标的集团无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经本公司管理层于2025年10月27日批准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