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 东时 公告编号:临 2025-175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拍卖的股份为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投资”)持有的公司
期,数据为截至 2025 年 10 月 26 日,下同)714,899,883 股的 0.4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 106,391,600 股(含已拍卖未过户的 57,491,6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4.88%。若以往东方时尚投资被拍卖成功但尚未过户的 57,491,600 股完成
过户,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持股比例预计将
减少 8.04%,剩余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6.84%;若东方时尚投资本次司法拍卖
成功实施,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将进一步
减少至 45,900,000 股,剩余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6.42%。若上述已拍卖未过
户的股份成功过户,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目前该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
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受让方在受让上述股份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
所受让的股份。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
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
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并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
书,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9.4.1 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本次拍卖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通过公开渠道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持有的公司共计
下: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 10 时起至 2025 年 11 月 25
日 10 时 止 ( 延 时 的 除 外 ) 在 淘 宝 网 司 法 拍 卖 网 络 平 台 上 ( 网 址 :
http://sf.taobao.com/010/17)进行公开拍卖东方时尚投资持有的公司 300 万
股股票。现将司法拍卖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码:603377,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300 万股股票;
时的除外);
/010/17);
大兴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股票。
上述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f.taoba
o.com)公示的相关信息和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可能被
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172)。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司股份数量 106,391,600 股(含已拍卖未过户的 57,491,6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4.88%。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25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3%。
东方时尚投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49,6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5%;
徐雄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东方时尚投资及其
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 49,6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5%。
东方时尚投资累计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的股份数量为 49,65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6.95%;徐雄先生累计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的股份数量为 25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司法冻结和
司法标记股份 49,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8%。
被司法拍卖成功,但尚未完成过户。若完成过户手续,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
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持股比例预计将减少 8.04%,剩余股份约占公司
总股本的 6.84%;若东方时尚投资本次司法拍卖成功实施,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
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将进一步减少至 45,900,000 股,剩余股
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6.42%。
若上述已拍卖未过户的股份成功过户,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公司将
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
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
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
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
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
个月内不得减持所受让的股份。
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程序完成,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