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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3 00:13:54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5-041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的条件和金额上限的情况
下,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5,677,101,059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 0.36 元(含税),共
计分配利润 204,375,638.12 元,占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16%。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
配比例。
额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
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0.324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2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6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0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5 年 10 月 29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0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利将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太原市长风街115号
  咨询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洪云先生
  咨询电话:0351-7799982
  传真电话:0351-7799111
  七、备查文件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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