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 股同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公司重新设定 2025-2027 年持续关
联交易上限并与银河金控签署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
意重新设定公司与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金控”)集
团之间 2025-2027 年持续关联交易上限并与银河金控签署《证券及金融服务框
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证
(公告编号:2025-083)及
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同步发布的相关 H 股公
告。
续关联交易上限确定基准进行了补充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特此同步披露公司在香港交易及结算
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供广大投资者参阅。
敬请投资者知悉。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6881)
補充公告
修訂證券及金融服務框架協議下持續關連交易之年度上限
茲提述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 2025 年 10 月 13 日的公告
(「該公告」),內容有關修訂框架協議下之持續關連交易於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三個年度的年度上限。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
同涵義。
本公司謹此向其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提供有關釐定經修訂年度上限的額外資料。
手續費及佣金收入的經修訂年度上限
如該公告所披露,本公司將框架協議下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本集團就
提供證券及金融服務向銀河金控集團所收取的手續費及佣金的年度上限分別修訂
為人民幣2.31億元、人民幣9.44億元及人民幣9.61億元。修訂手續費及佣金收入
的年度上限的主要原因為大集合產品的管理人變更為銀河金控集團下屬基金公司
後,本集團繼續就有關大集合產品提供代理銷售服務而導致的代銷費收入增加。
代銷費收入乃根據產品規模乘以代銷費率而定。該大集合產品的現有規模超過人
民幣300 億元,且其規模不時變動,而其變動與資本市場波動及證券和金融產品
交易量高度相關。在評估有關大集合產品的未來規模時,本公司已參考市場上類
似大集合產品的規模(介於人民幣600億元至人民幣1,000億元之間)。在評估其所
適用的代銷費率時,本公司已參考本集團以往就該大集合產品所收取的代銷費率
水平(介於0.4%至0.7%之間)。基於上述對大集合產品的代銷費金額的預估(根據
其預計規模及代銷費率而定),並考慮到本集團未來就有關大集合產品提供綜合金
融服務的可能性,以及為資本市場的波動性及不可預測性而準備的適當緩沖,本
公司預計大集合產品的管理人變更後,在資本市場持續向好的情況下,該大集合
產品的規模可能大幅增長,本集團就其提供服務所產生的持續性關連交易收入可
能達每年人民幣7 億元。由於大集合產品的管理人變更程序正在進行中並預計將
於2025年11月底或12月方可完成,在計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手續費及
佣金收入的經修訂年度上限時,只計入了有關大集合產品預計一個月會產生的收
入。
利息支出的經修訂年度上限
如該公告所披露,本公司將框架協議下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每年本集
團就託管資金向銀河金控集團所支付的利息的年度上限修訂為人民幣1,000萬元。
之後震盪上漲,最高於 2025 年 10 月 9 日達 3,936.58 點,創近十年新高,漲幅達
人民幣27,012億元。近期資本市場的交投活躍可能導致銀河金控集團增加在本集
團的託管資金,從而導致本集團向銀河金控集團支付的利息隨之增加。在設定利
息支出的經修訂年度上限時,本公司已考慮資本市場的波動性及不可預測性,並
參考股票及基金交易額有大幅波動的2015年本集團就託管資金向銀河金控集團支
付利息的歷史金額(達人民幣1,031.29萬元)。本公司將利息支出的經修訂年度上
限設定在與該歷史高位相當的水平,以應對可能的波動。利息支出的經修訂年度
上限仍符合上市規則第14A.76(1)條的最低豁免水平。
基於上述原因,董事會認為經修訂年度上限(包括手續費及佣金收入及利息支出)
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本公司亦將持續監控有關交易的
實際發生額,以確保其不會超過經修訂年度上限。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該公告載列的所有其他資料保持不變。本公告乃對該公告的
補充,且應與該公告一併閱讀。
承董事會命
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王晟
董事長及執行董事
中國北京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王晟先生(董事長)及薛軍先生(副董事長及總
裁);非執行董事為楊體軍先生、李慧女士、黃焱女士及宋衛剛先生;以及獨立非
執行董事為羅卓堅先生、劉力先生、麻志明先生及范小雲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