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3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 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8 月 22 日
召开的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以本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19,405,918,198 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3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5.80
亿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405,918,1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36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124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36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0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0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10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9 月 26 日至登记日 2025 年 10
月 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
咨询联系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82080387
传真电话:0755-82080386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