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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名家汇: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公司股票停牌一天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29 19:11:34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 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5-079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公司股票停牌一天
              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于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2025)粤破申1号】,省高院裁定受理中山市古月灯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山古月”)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项规定,被省高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
称变更为“*ST名家”,证券代码仍为“300506”,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9月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5年10月9日开市起复牌。
如后续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4.18条第(八)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概述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同日向深
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
启动预重整程序。
于2024年5月21日立案,案号为〔2024〕粤03破申481号。2024年5月27日,公司
收到深圳中院下发的相关通知书。
深圳中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上市公司重整案件,案情重大复杂,报请省高院提
级管辖,本案最终由省高院进行审理。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粤破申1号,
省高院认为:中山古月对名家汇公司的债权经生效仲裁裁决确认,申请人中山古
月有权对名家汇公司提起破产重整申请。名家汇公司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资
金严重不足,涉及诉讼案件众多,公司银行账户均被冻结,经营状况持续恶化,
且经强制执行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四条的规定,名家汇公司已经无法
清偿到期债权且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以认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破产原因。名家汇公司虽然面临困境,但公司产品符合市场
需求,在同行业有较突出的技术优势,公司经营范围符合产业政策,主要经营团
队保留完整,具有重整价值。在预重整阶段,公司重整已获得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主要债权人的支持并引入了投资人,初步形成较为可行的重整方案,具有
重整可行性。通过重整拯救名家汇公司,恢复其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维护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提升企业的运营价值,有利于维护证券市场稳定,更好保
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中山古月申请名家汇公司重整,符合法律规定的重整受理条
件,裁定受理申请人中山古月对被申请人ST名家汇的重整申请。
  二、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的影响
日起,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名家”,股票代码不变,
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院许可。后续收到法院相关文书后,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争取早日
完成重整工作,并在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尽快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合规运营,规范
治理,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尽最大努力保障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事项涉及的
影响尚未消除。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
负值,故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
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在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九)项“法院
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的规定,法院已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
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
发展。但后续仍然存在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
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4.18条第(八)项的
规定,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实行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
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
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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