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
机构”)作为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医药”或“公
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对博瑞医药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一)财务资助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艾特美(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
美”)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
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艾特美提供合计不超过
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
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相关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
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同意为艾特美提供财务资助。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艾特美(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三)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桑田街 218 号二期乐橙广场 5
楼 F005 单元
(四)法定代表人:袁建栋
(五)注册资本: 2384.9372 万人民币
(六)成立时间:2020 年 7 月 9 日
(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进出口;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八)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博瑞医药持股 53.34%。
艾特美少数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鉴于本次财务
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
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1-6 月/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度/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4,407.53 24,855.09
负债总额 12,893.57 17,140.09
资产净额 11,513.96 7,715.01
营业收入 0 14.43
净利润 -1,201.05 -5,435.56
注: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2025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艾特美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系给予其资金方面的必要支持,
以保证其正常经营。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
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能够对控股子公司艾特美的业务、财务、资
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控制。在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公司将进一步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艾特美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
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艾特美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控股子公司艾特美
相关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
公司及子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
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对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财务资助
有助于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
荐机构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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