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蓝天燃气
股票代码:605368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大道 1516 号蓝天世贸中心 A 座 23 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25 年 9 月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蓝天燃气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
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蓝天燃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
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蓝天燃气、上市公司 指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蓝天集团 指 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
指 李新华
人
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增持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动人李新华合计持有的公司 A 股股份数量 357,317,9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50.00%。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
尾数上略有差异。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蓝天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大道 1516 号蓝天世贸中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 李向阳
注册资本 131,929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000712645579J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期限 1999 年 6 月 29 日至无固定期限
河南蓝天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明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资
股东情况
产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大道 1516 号蓝天世贸中心 A 座 23 层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租赁服务(不
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
钢筋产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酒店管理(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蓝天集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
下:
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李新华 董事长 男 中国 中国 无
李向阳 董事、总经理 男 中国 中国 无
董事、财务负责
郑斌 男 中国 中国 无
人
王波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王玲 董事 女 中国 中国 无
扶廷明 监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李红燕 监事 女 中国 中国 无
王双强 监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蓝天集团之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李新华 男 中国 中国 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蓝天燃气的股份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蓝天燃气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
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蓝天燃气持续、稳定、
健康的发展增持股票。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蓝天燃气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披露了《蓝天燃气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8),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本次
增持计划所致。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完成,信息义务人将继续
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蓝天燃气股份 306,150,384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李新华直接持有蓝天燃气股份 46,760,000 股,信息
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蓝天燃气股份 352,910,384 股,占蓝天燃气
总股本的 49.3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蓝天燃气股份 310,557,992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李新华直接持有蓝天燃气股份 46,760,000 股,信息
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蓝天燃气股份 357,317,992 股,占蓝天燃气
总股本的 50.00%。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增持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 股
股票 4,407,608 股,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
股本的 50.00%,触及 5%的整数倍。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详情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所持股份 权益变动 权益变动
股东名称
种类 时间 方式 持股数量 持 股 数 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无限售流 月 11 日至
蓝天集团 集中竞价 306,150,384 42.84% 310,557,992 43.46 %
通股 2025 年 9
月 26 日
无限售流
李新华 不适用 不适用 46,760,000 6.54% 46,760,000 6.54 %
通股
合计 352,910,384 49.38% 357,317,992 5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涉及的
权益变动外,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不存在为避
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
上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备查文件
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投资者查阅。
住所:河南省驻马店市解放路 68 号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向阳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向阳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 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驻马店市解放路 68 号
在地
股票简称 蓝天燃气 股票代码 605368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大道 1516
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号蓝天世贸中心 A 座 23 层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306,150,384 股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2.84%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由 306,150,384 股增加至 310,557,992 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由 42.84%增加至 43.46%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至 2025 年 9 月 26 日
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集中竞价
及方式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是否已充分披
是 √ 否 □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