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5-080
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6 号”文同意注册的批
复,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7 亿元
人民币。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
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
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
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
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转股价格的议案》,将“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3.40 元/股,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
司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3.40 元/股,调整为 7.7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 2021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
的《公司关于天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币普通股股票 111,356,603 股并上市。公司可转债“天能转债”的转股价由原来
的 7.73 元/股,调整为 7.9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8 月 2 日(新增
股份上市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天能转债转
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7.91 元/股,调整为 7.7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
由 7.76 元/股调整为 7.6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
息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天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并上市。公司可转债“天能转债”的转股价由原来的 7.68 元/股,调整为 7.54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10 日(新增股份上市日)起生效。详情
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天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
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天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19,894,859 股后的 1,002,815,761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
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
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
(含税)。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
关规定,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P1=7.47-0.0098054≈7.46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综上,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目前的 7.47 元/股调整为 7.46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10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