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海科新源: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26 17:09:58

证券代码:301292     证券简称:海科新源          公告编号:2025-059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款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 1,1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2,200 万元(含)
                                      ,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 元/股(含),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完
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7)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1)。
   截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 价 方 式 累 计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851,100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比 例 的
支付的总金额为 15,648,94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均价 18.39
元/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
下限,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根据公司管理层决定,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计划实施完毕,实施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现将股份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0,400 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51%,
最高成交价为 20.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72 元/股,成交总金额
为 1,998,62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截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 价 方 式 累 计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851,100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比 例 的
支付的总金额为 15,648,94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均价 18.39
元/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
下限,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实施
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
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
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
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公司地位,公司的
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
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及其他相关规定,同时符合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在回购
  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总股本不会变化;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
  购完成之后 3 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
  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
  政策实行)
      ,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全部锁定,公司股
  本变化情况预计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7,727,131   61.82%    138,578,231    62.2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5,068,647    38.18%    84,217,547     37.80%
三、股份总数      222,795,778   100.00%   222,795,778   100.0000%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
  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权、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
  等权利。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 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
  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
  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特此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9-29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