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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长海股份: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8 19:05:08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长海转债,债券代码:123091)已暂停转股,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08,716,884股。
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8,716,884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190,199股后的
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40,352,668.50元(含税)。
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持有股份)=40,352,668.50元/408,716,884=0.0987301元(保留小数点后七位,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股份)*10=40,352,668.50元/408,716,884*10=0.987301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
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
价-0.0987301元/股。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若公司总股本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可
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
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券“长海转债”部分转股而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由2025年8月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8,716,884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元(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40,352,668.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8,716,884股剔除已回
购股份5,190,199股后的403,526,685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2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9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9月18日至登记日:2025年9月25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券代码:123091)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长海转债”转股价格为15.44
元/股,调整后“长海转债”转股价格为15.3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9月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67)。
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
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
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40,352,668.50元
/408,716,884=0.0987301元(保留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 含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持 有 股 份 ) *10=40,352,668.50 元
/408,716,884*10=0.987301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7301元/股。
   七、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机构: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塘桥村
   咨询电话:0519-88712521
   咨询传真:0519-88712521
   咨询联系人:费伟炳、范福美、尹怡
   八、备查文件
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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