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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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23 日(星期二)14:30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
三、会议召集人: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参会人员: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七、会议登记方式及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请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八、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股东(股东代理人)到会情况。
(三)介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的出席情况。
(四)宣读会议审议议案:
(五)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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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七)宣布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八)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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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有资
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按时进行现场登记、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
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谢绝参会。
二、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自觉遵守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表决由两名
股东代表和律师共同进行计票和监票。
四、股东填写表决票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完毕,务必签署姓名,并
将表决票交与计票人员。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
视为该股东放弃表决权利,其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该项表决有效投票总数之内。
五、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
如有违反,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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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871,128,572.58 元。经董事会
决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231,080,892 股,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股份
数 471,000 股 ,以 230,609,892 股为 基数计算合计 拟分配的 现金红利 总额为
(二)如在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
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拟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予以审议。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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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
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充分行使职
权、履行职责,拟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购买责任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年,保费支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万
元/年,保险期限 12 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前述具体内容以
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本次购买责
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
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
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鉴于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现提交股东会,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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