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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联合动力: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1 21:06:55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动力”、“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 28,857.491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审
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450 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泰海通”、“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22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交
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
修订)》(深证上[2025]267 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深证上[2025]224 号)、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
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
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
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
             (中证协发[2025]57 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
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 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
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 12.4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2.87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4 年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48.32 倍,高于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10 日(T-3 日)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
盈率 29.08 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
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
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
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
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14.08 元/股(不含 14.08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购价格为 14.08 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 8,000
万股(不含 8,0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购价格为 14.08 元/股,拟申
购数量等于 8,00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5 年 9 月 10 日 14:14:33:296 的配售
对象中,按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排列将 93 个配
售对象予以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 212 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股的 2.9889%。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苏州汇
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
下简称“《发行公告》”)
           “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
部分。
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
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48元/股,
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5年9月15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
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9月15日(T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
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
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
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
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8,857.491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参与战
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
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923.0769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6.66%;其他参
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6,570.5124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
数量的22.77%。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8,657.2473万股,
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30.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28.2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8.9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2.0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2.8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
类指引》(2023 年),发行人属于汽车制造业(C36)。截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
  (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9.08 倍。
      (2)截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T-3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T-3 日股    2024 年扣       2024 年扣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票收盘价      非前 EPS        非后 EPS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2024 年)   (2024 年)
                    平均值                                42.92      48.32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T-3 日)。
  注 1:2024 年扣非前/后 EPS 计算口径: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注 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3:因精进电动 2024 年扣非前静态市盈率为负,巨一科技、英搏尔 2024 年扣非前静态市盈率异常高,因
  此在计算可比公司 2024 年扣非前的静态市盈率的平均值时将上述数据剔除;因精进电动、巨一科技 2024
  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为负,英搏尔 2024 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异常高,因此在计算可比公司 2024 年扣非后
  的静态市盈率的平均值时将上述数据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12.4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2.87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2024
  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48.32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年9月10日(T-3
  日)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9.08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
  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
  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联合动力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聚焦终端市场和客户需求进行技术融合与迭代,打造
  了多产品、多层次、多学科的核心技术矩阵。公司已形成深厚的核心技术积累,
  取得 98 项发明专利及 407 项实用新型专利,产品在效率、功率密度、NVH 等关
  键性能指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研发投入超过 21 亿元,组
  建了超过 1,800 人的专业研发团队,其中硕士及以上人员比例超 50%,团队成员
  覆盖多学科背景,并具备深厚的汽车行业经验。
  ①快速识别客户需求的洞察能力:公司与战略客户形成深度合作,在双方的
核心职能部门层面建立了全方位对接机制。通过双方战略协同,大幅提升公司产
品开发及交付环节的快速响应能力。公司通过建立市场需求分析机制和技术趋势
研判体系,密切追踪主机厂的产品路线图与行业发展动态。公司通过参与行业标
准编制,从顶层规划引领行业技术趋势。
  ②快速满足定制开发需求的研发能力:公司依托模块化设计与同步开发的研
发优势,构建了快速响应定制开发需求的研发体系。通过模块化的产品架构和技
术平台,公司高效整合技术资源,实现开发设计的高复用和灵活组合,满足客户
的多样化与定制化需求。在此基础上,公司将产品、物料、工艺、产线、设备的
开发过程深度融合,形成从设计验证到量产落地的高效协同机制,确保产品设计、
生产制造和供应链的无缝衔接。公司打造了高带宽的产品平台,通过对电压、功
率等级等核心指标的广泛兼容提升了产品方案的复用性。高效同步的研发体系、
高度复用的产品技术,使公司在缩短开发周期的同时,提升了开发效率和响应速
度。
  ①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公司构建了全流程的质量管理体系,覆盖产品设计、
制造过程和供应商管理等关键环节,确保从研发到量产的高标准质量要求。
  ②健全的测试验证能力:公司围绕“数据、方法/模型、规范、应用、设备”
五大方面进行测试验证能力的系统化积累,构建了完备的测试验证体系,能够精
准识别产品在复杂工况下的潜在风险,应用测试结果持续优化设计与制造工艺,
确保量产产品的可靠性,并有效支撑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在实现产品平台化、研发体系化、生产规模化的基础上,公司构建了全流程
精益运营能力。公司精益运营以实现公司经营目标、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为导向,
将模块化与数字化能力深度融合至供应链管理、生产管理、产线规划各个环节,
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经营效率、减少浪费。
  ①规模驱动的市场领导力: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速接近 80%,远超
行业平均水平。根据 NE 时代统计,在 2024 年中国新能源乘用车市场中,公司
电控产品份额约 10.7%,在第三方供应商中排名第一(总排名第二);电机产品
份额约 10.5%,在第三方供应商中排名第一(总排名第二);驱动总成产品份额
约 6.3%,在第三方供应商中排名第二(总排名第四);车载充电机产品份额约 4.5%,
总排名第八。
  ②优质的客户资源:公司下游客户涵盖理想、小米、广汽、奇瑞、长安、长
城、上汽、宇通、吉利、东风等国产汽车品牌,以及沃尔沃、Stellantis、大众、
奥迪、保时捷、捷豹路虎等国际主流汽车品牌。国内市场,2024 年我国新能源汽
车销量前 10 的车企中有 8 家与发行人达成深度合作。国际市场,公司持续发挥
公司的全球化先发优势,通过搭建匈牙利、泰国生产基地和德国销售公司开展海
外业务,面向国际客户推动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本地化进程。公司是我国业内最
早布局海外市场、实现向国际主流汽车厂商大批量供货的自主品牌供应商之一。
  ①进取的团队:公司拥有一支超过 8,000 人的年轻、高素质员工团队,截至
报告期末,公司 30 岁及以下员工占比为 52.92%,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为
  ②引领行业的战略远见:公司积极拥抱全球双碳发展机遇,响应我国制造业
高质量发展政策号召,以“成为全球领先的智能电动汽车部件及解决方案提供商”
为愿景,通过领先的创新技术与精益敏捷的运营体系,帮助客户构建持续竞争力。
在战略规划层面做到“快速、准确、坚定”,以引领行业的战略远见,保障公司
可持续快速发展。自设立以来,公司从产品、技术、市场、全球化多方面进行战
略布局,逐步缔造行业龙头地位。
  (3)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
数量为 275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7,799 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
象总数的 97.35%;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 40,964,920 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
后申购总量的 97.01%,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
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2,509.51 倍。
  (4)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
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发行公告》。
  (5)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扣除预计发行费用6,934.1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53,207.33
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低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6)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
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
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
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12.48元/股不超过
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
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
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13.7769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
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
行。
  (7)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
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
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资金总额预计为360,141.49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6,934.16万元(不含增值税)
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353,207.33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
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
影响的风险。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
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
购。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5年9月17日(T+2日)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
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
的,该配售对象当日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
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
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9月1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
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
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国泰海通包销。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
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相应的资产规模。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
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
任,保荐人(主承销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
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
限制名单期间,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
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
所股票市场各板块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
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
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做无效
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
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
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
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一、(五)回拨机制”。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对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
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 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 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申购的;
  (3)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 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28号])第五十六条
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
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止
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
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
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
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择机重启发行。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网 址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 网 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
中 国 金 融 新 闻 网 , 网 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 ; 中 国 日 报 网 , 网 址
www.chinadaily.com.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
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
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
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
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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