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5-073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持有的 1,777,102 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48,136,913 股剔除已回
购股份 1,777,102 股后的 346,359,8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 34,635,981.10 元(含税)
。
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4895 元/股。
一、审议通过的分红派息方案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公司总股本 348,136,913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1,68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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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后的总股本 346,449,2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34,644,921.3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计入以后年度
分配。若在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依照变动后的
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券代码:127088)处于转股期内,为保证本次权益分派的正常实施,
自 2025 年 9 月 9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赫达转债暂停
转股的公告》。
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1,777,102 股公司股份,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不享
有 利 润 分 配 的 权 利 , 公 司 2025 年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的 股 份 基 数 为
。
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议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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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股份 1,777,102 股后的 346,359,8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
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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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次利润分配。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
。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
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4895 元/股。
回购价格上限将由 18.00 元/股调整为 17.90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上限自 2025 年 9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
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
调整,调整前转股价格:16.85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16.75 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9 月 17 日。《关于可转债转股
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4)同时在《证券时报》
《证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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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
相应的调整。”
公司后续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第三
期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
续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 999 号
咨询联系人:毕松羚、户莉莉
咨询电话:0533-6696036
传真电话:0533-6696036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