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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熔电气: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0 18:05:11

证券代码:301031               证券简称:中熔电气                 公告编号:2025-090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
红建议方案的议案》。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刊登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利润分配等权利,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以现有股份总数98,322,480股剔
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261,600股后的98,060,8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0.70 元 ( 含 税 ) , 不 实 施 送 股 或 转 增 股 本 ,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总 额 为
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6,864,261.6/98,322,480*10=0.698137元。
股派发的现金股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98137。
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议案》相关要求,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本次实施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股份总数98,322,48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持有的261,600股后的98,060,8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缴税款0.0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18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9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9月18日通过股
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根据上述承诺,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97号中熔电气产业基地
  联系电话:029-68590656
  传真:029-68590676
联系邮箱:zjlbgs@sinofuse.com
联系人:刘冰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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