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金字火腿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字火腿”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金字火腿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证监许可〔2023〕890 号)同意,公司向 13 名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2,300,884 股,发行价格为 4.52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
总额为 1,049,999,995.6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1,921,981.96 元(不含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1,038,078,013.7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
全部汇入公司指定存储账户,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
资,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26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人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金华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
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
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预计募集资金 实际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投入金额 净额
年产 5 万吨肉制品数字智能
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金字冷冻食品城有限公司数
字智能化立体冷库项目
合计 109,150 105,000 103,808
注:“金字冷冻食品城有限公司数字智能化立体冷库项目”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后终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的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64,804.79 万元。其中,进行现金
管理的资金余额为 58,200.00 万元,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余额为 6,604.79 万元(含
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891.62 万元)。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
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和投资额度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
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
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规定的高风险投资品种。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
元进行现金管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应满足的条件
现金管理满足下列条件:
(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
不得为非保本型;
(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3)现金管理产
品不得质押。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
议或者合同等文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将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好的
投资回报。
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近期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但在任一时点的实际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近期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甬兴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晨 赵江宁
保荐人公章: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