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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威视: 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6 00:15:10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5-037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为了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增强股东获得感,提振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
心,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董事长胡扬忠先生提议公司制定并实施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分红方案公告如下:
   一、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内容
   (一)分配基准:2025 年半年度
   (二)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 年半年度,本
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848,758,041.57 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母公司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44,480,765,952.49 元 , 减 去 2024 年 度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综上,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2,899,282,505.06 元。
  (三)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以公司未来实施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结束回购股份方案,以截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68,326,776 股)的总股本初步测算,预计本次现金
分红金额为人民币 36.66 亿元,约占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的 64.80%。
具体分红金额以未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
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
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二、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董事长胡扬忠先生提议公司制定并实施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未
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了《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
案》,以全票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审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监
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
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考虑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
等综合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
方案具备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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