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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特光电: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6 00:11:31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2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情况: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不变,
现金分红总额由72,000,458.10元(含税)调整为71,899,044.48元(含税)。
      调整原因: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因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导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发生变动,
故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数由400,002,545股减
少至399,439,136股。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1.8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
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
(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8)。
   二、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
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
分配。
   自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63,409 股,导致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由 2,435,040 股变为 2,998,449 股,故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
数发生变动,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数由 400,002,545 股减少至 399,439,136 股。按照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利润总额的原则,以公司目前可参与利润分
配 的 股 本数 399,439,136 股进 行 测算, 2025 年半 年 度利润分 配现 金 分红 总额 由
为准。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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