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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工业: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3 00:12:46

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天润工业              公告编号:2025-044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18,166,550 股后的股本 1,121,290,628 股为基
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的 总 金 额 = 实 际 参 与 分 配 的 股 本 × 分 配 比 例 , 即 56,064,531.40 元
=1,121,290,628 股×0.05 元/股;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即 0.0492028 元/股=56,064,531.40 元÷1,139,457,178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2028 元/股。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5 年 8 月 22 日的《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总股本 1,139,457,178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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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
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注: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生变化。
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 18,166,550 股后的股本 1,121,290,6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
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
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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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9 月 1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9 月 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格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18,166,550 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
配的权利。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
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492028 元/
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即 0.0492028
元/股=56,064,531.40 元÷1,139,457,178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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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2028 元/股。
  七、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因此,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
民币 9.62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57 元/股(含)。按回购资金
总额上限 5,000 万元人民币和回购价格上限 9.57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
份数量约 522.47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46%,具体
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办
  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天润路 2-13 号
  咨询联系人:冯春、吕旭艺
  咨询电话:0631-8982313
  传真电话:0631-8982333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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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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