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华宏转债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机构”)作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科技”或“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华宏
科技提前赎回“华宏转债”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121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 51,500.00 万元,每张面值为 100.00 元,发行数量为 515.00 万张。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515,0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税 )
截至 2022 年 12 月 8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公证天
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22]B149 号《验资报
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3〕3 号”文同意,
公司 51,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债券代码“12707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12 月 8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6 月 8 日)起至可转换公
司债券到期日(2028 年 12 月 1 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华宏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6 月 1 日起由原来的
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华宏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
《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华宏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华
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华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5 元/股向下修正为
年 7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向下修正“华宏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
于“华宏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
明书》的规定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华宏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华
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华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92 元/股向下修正为
年 5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向下修正“华宏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触发赎回情形
自 2025 年 7 月 21 日至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1.14 元/股的 130%(即 14.482 元/股),已触发“华
宏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
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30%(含 130%))。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
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
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当期应计利息
B: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1%);
t:计息天数(289 天),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 年 12 月 2 日)起至本计
息年度赎回日(2025 年 9 月 17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 100×1%×289÷365≈0.79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79=100.79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
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9 月 16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华
宏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记日(2025 年 9 月 16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华宏转债”。本次赎
回完成后,“华宏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华宏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华宏转债”的摘牌公告。
(四)其他事宜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华宏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华宏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
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 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的可转债余
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
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华宏科技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前赎回“华宏转债”的议案》, 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
合考虑,董事会决定行使“华宏转债”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
部门负责后续“华宏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提前赎回“华宏转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约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提前赎回“华宏转债”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华宏转债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胡古月 卓继伟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