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治家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 2025 年
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
(2)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等事项。
(3)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8 月 26 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36 元/股,授
予 93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 380,000 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 票。
董事 CHENG XUEPING(成学平)、刘明、朱江杰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
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结合了公司发展战略、核心竞争力及对公司未来发
展的信心,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2025 年上半年具体举措实施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
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
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