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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新能: 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6 00:07:44

  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5-045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通知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李烜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远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反映
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半
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等相关公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
步刊登在《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第二十一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
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
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在原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 0.8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之日起一年(具体起止日期以银行审批为准),授信期限内,
额度可循环使用。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之日起两年(具体
起止日期以银行审批为准),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远先生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王然女
士;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张一弛先生及其配偶张馨元女士(以下简称“关联方”)无
偿为公司向以上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张远先生、王然女士、张一弛先生和张馨元女士为公
司的关联自然人,关联方在保证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公司无需对该担保提供反担
保。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
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此关联交易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便于实施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实
际经营需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办理公司相关授信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办理上述额度内的一切与信贷(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票据、抵押、融资、
保函、开户、销户、其他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张远先生、张一弛先生回避
表决。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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